女關員涉瞞報醫輔隊受薪 疫情WFH再助「抗疫」 騙海關1.9萬糧
時任女高級關員涉於疫情期間,28次向海關訛稱在家候命工作,以詐騙海關約1.9萬元薪金;並漏報她在醫療輔助隊工作,涉款約10萬元。她被控欺詐及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兩罪,案件今(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其直屬上司供稱,若被告沒在表格申報在外間工作,她或考慮不幫被告遞交外間工作的申請。被告辯稱,她一直覺得在履行抗疫工作,認為毋須申報
女被告被控兩罪
女被告李桂華(42歲,前海關高級關員)被控於或約於2022年3月18日,在香港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即一份名為「有關申請兼任外間工作一事」的報告表格,並在要項上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被告於2021年5月23日至2022年4月10日期間沒有執行任何外間工作。
欺詐罪則指,被告於2020年2月20日至2021年1月17日藉欺騙、即向海關虛假地表示她於2020年2月25日至2021年1月21日先後28次執行在家候命工作,意圖詐騙而誘使該海關不扣減被告就該28次工作的薪金、共19,230.61港元。
被告的申請出現空窗期
海關女督察詹宇寧供稱,她案發時是港珠澳大橋貨物支援組主管,是被告的直屬上司。她簡述關員申請外間工作流程,指申請人需要知會上司及填寫表格,再交由她加簽,她再轉交助理監督及高級監督加簽,最後由行政科批准。此外,部門每半年會檢討申請。
詹憶述,她在3月18日轉交被告填寫的表格予上級後,有長官要求被告提交涉案的補充表格,以解釋為何在案發期間有一段未執行外間工作的「空窗期」。同日被告補充表格,最終獲得批准。詹稱,如果被告沒作申報在外間工作,她會考慮不幫被告申請外間工作的批准。
詹認不參與審批
在辯方盤問下,詹確認她只是幫被告遞交申請,沒參與審批。她確認部門的審批準則中,只關注就關員從事外間工作會否影響執行海關職務、會否有衝突、所得報酬及會否令政府尷尬有關等,當中並未觸及「空窗期」事宜。詹亦同意,海關由案發至今仍未就「空窗期」制定準則。詹同意大家都是「摸住石頭過河」以應付長官。
認為醫療輔助隊是臨時抗疫工作
被告在午後自辯,她稱2020年於醫療輔助隊(簡稱AMS)擔任4級長官,她填寫表格時,認為在疫情期間參與的AMS職務是臨時性的抗疫工作,不屬於需要申報的外間工作,因此沒申報,否認虛報資料。
認為參與AMS是抗疫工作
就28次虛報在家候命工作,實質上外出執行AMS職務一事,被告稱她曾參考AMS的通告,認為毋須請假也可以在在家候命工作,期間離家參與AMS抗疫工作。她認為當時沒意圖欺詐海關和呃人工。
28次候命都未被通知要當值
被告續表示,她認為在家候命工作的精神是「隨傳隨到」,她在28次候命期間都沒被通知要當值,亦沒被抽查人在何方,如果遇到抽查,她會坦白承認在外工作。
直覺屐行抗疫工作毋須申報
控方盤問時質疑,被告在1年多的「空窗期」擔任醫療輔助隊職務多達99次,賺取了約10萬元津貼,卻沒與時任上司討論這些職責是否屬於外間工作。被告重申,她一直覺得在履行抗疫工作,毋須申報,惟承認乃其個人理解。
案件編號:ESCC74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