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關督察涉詐騙政府房屋津貼150萬 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撰文:任葆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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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前海關督察,他涉嫌透過公務員居所資助計劃申領津貼及優惠利率首期貸款,其間隱瞞違反計劃的入住規定,未有在申報的物業居住,更曾把物業出租予不同租客賺取租金,從而詐騙政府批出津貼逾150萬元。被告今(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劉斌(57歲)為前海關督察,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名。暫委裁判官鍾穎詩於判刑時指,案情嚴重且涉及巨大金額,被告以其公務員身分詐騙房屋津貼,行為令公眾失望,考慮到他認罪及已償還津貼的金額,故判處社會服務令。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翟耀華協助代表出庭。
廉署表示,案發時任職海關督察的被告於2012年4月按居所資助計劃,向庫務署提交申請書,就油麻地一個自置物業申領居所資助津貼及優惠利率首期貸款。被告其後獲庫務署批出津貼共逾150萬元,以及首期貸款121萬元,並容許他以優惠利率償還該筆貸款。
根據計劃,被告須在申報的物業居住,並且不得把物業出租或分租。惟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2014年7月至2022年7月期間詐騙庫務署,隱瞞他和妻子已遷離該物業,更曾把物業出租予不同租客賺取租金。廉署早前接獲海關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庫務署及海關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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