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保安員涉工廈單位非法操練 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 還押候訊

撰文:陳蓉
出版:更新:

兩保安員涉在新蒲崗工廈單位內,進行軍事形式的槍械、軍刀、格鬥、無線電通訊等訓練,被警方國安處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13條「非法操練」罪拘捕。案件今(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20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被告的電話和 USB,以及索取有關的專家報告。兩名被告須還押候訊。

2名被告:彭加熙(24歲,保安員)及李晉森(25歲,保安員),同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 2021 年某日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期間,在港串謀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案件編號:WKCC573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