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稱「手痕」撕掉2張選舉海報邊角 認刑事毀壞押後判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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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子涉在旺角塘尾道,因貪玩及「手痕」撕掉2張選舉海報的邊角,被控一項刑事毁壞罪。無業男今(1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辯方指,被告因「手痕」及「貪玩」犯案,亦僅撕走海報上的邊角,上面沒有任何字句。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到1月28日判刑,為被告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毛志傑(23歲,無業)被控1項刑事毁壞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11月19日,在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的天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兩張政府海報,意園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辯方強調被告因手痕及貪玩犯案
辯方指,被告當日陪母親及胞姐探望在老人院的父親,途經貼滿海報的天橋,因「手多」及貪玩撕掉海報一個手指頭大小的邊角,被撕掉的部份上沒有任何字句。辯方強調,被告犯案僅因「手痕」及純粹貪玩,海報仍完整貼在案發地點。
警員見海報被撕翻看閉路電視
案情指,在2025年11月22日,警方巡邏時見到案發地點兩條柱上的2張海報被撕毀,於是翻看閉路電視,發現被告在同年11月19日,路過案發地時用手撕走海報。其後警方在巡邏時見到被告形似通緝人士,於是拘捕他。被告在警誡下指出,只是因貪玩犯案。
案件編號:WKCC534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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