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時保安認欠薪 被判罰款10萬元 另須支付23萬元欠薪

撰文:洪戩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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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時保安管理有限公司沒有在工資期屆滿及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向11名僱員支付工資及代通知金,亦沒有在法定期限內向兩名僱員支付年假薪酬,涉及款項合共約23.1萬元,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

該公司今日(2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合共10萬零500元。此外,法院亦命令該公司須向有關僱員支付合共約23萬元的欠款。

依時保安管理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資料圖片)

去年1月,一名曾任職保安員的苦主向《香港01》表示,依時保安自2024年10月起拖欠保安薪金及約滿酬金等。他被拖約13萬元,感到相當無奈,「開飯都成問題。」勞工處當時表示,已接獲個別僱員求助,並已嚴正敦促僱主向相關僱員清付其工資及其他法定權益。

公司其後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罰款合共10萬零500元。勞工處指,公司故意及無合理辯解下,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亦沒有根據勞資審裁處的判令,在指定日期後的14天內向六名僱員支付合共約26.8萬元的裁斷款項。

勞工處發言人指,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工資及終止合約的補償予僱員,以及按照勞審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支付裁斷款項予僱員。處方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