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業主8.31前須選方案 黃偉綸:或需探討立法收購剩餘業權
政府昨日(21日)提出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收購7幢宏福苑受災樓宇單位業權。財政司副司長、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組長黃偉綸今日(22日)表示,政府收購價比原本測量師學會估算高,是人性化體現,考慮到要讓居民是有能力購買與面積相若的單位,並有剩餘資金裝修,政府亦可負擔,形容收購價既合理亦有吸引力。
所有業主需在今年8月底前選擇方案,否則不獲特殊安排。他指,長遠而言如有單位未收購,或需探討立法處理,但不想過多討論,現階段希望聚焦「你情我願」的做法,會繼續與居民溝通。但他指,由於單位難以在市場售出,如不接受收購,情況會變得困難。
政府昨日公布收購宏福苑7座樓宇業權的方案,預料動用約40億公帑。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在商台節目《政好星期天》表示,方案考慮幾個大原則,強調法理情兼備並以情為先,最重要是讓居民「有得揀」。
就已補地價的單位,政府收購價為每平方呎10,500元,未補地價的單位,收購價則為每平方呎8,000元。黃偉綸指,今次收購價比測量師學會估算高,是人性化的體現,展現支持居民的態度。他稱,收購價需讓居民是有能力購買與面積相若的單位,並有剩餘資金裝修,政府亦可負擔。他舉例,大埔頌雅路西項目呎價約6,890元,相信居民有能力購買。
8.31劃線嚴肅 如堅拒收購將更困難
所有業主需在今年8月31日前選擇方案,否則不獲特殊安排。政府昨日指,有約9%市民不接受原址重建以外方案。他強調,8月31日「是很嚴肅的(時間)線」,過後特殊安排就會停止,又指如不接受收購,單位會跌回市場機制,情況會變得困難,「其實嗰個單位係賣唔到嘅,現實我諗好難。最終有冇呢?我唔敢完全咁講,但如果有,會係咩價錢呢?呢個我諗就係佢自己要考量嘅嘢。」
承認或需探討立法收購剩餘業權 但需基於「實際價值」計算
黃偉綸另外在無綫節目《講清講楚》表示,長遠而言如有單位未收購,「將來如果係法律手段,我哋或者需要探討嘅」,必須符合《基本法》對私有產權的保障,但若日後真的按法律程序進行收購,賠償金額將基於物業當時的「實際價值」,會遠比現時政府提出金額低,亦絕非輕易、短時間能處理好的做法。他強調,不想對此作過多討論,政府現階段希望聚焦「你情我願」的做法,會繼續與居民溝通。
除了收購業權,政府亦提供「樓換樓」的安排。其中有約千戶居民有意選擇啟德啟陽苑和九龍灣盛緻苑,不過兩個項目各只有約600至700單位可提供,黃偉綸稱相關單位總數足夠應付居民需求,但部分項目會有競爭,倘若居民6月30日前已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將獲安排首批優先揀樓。
此外,有約兩成居民希望在廣福公園重建,黃偉綸指相關選項需時至少6至8年,加上附近有石油氣加氣站,不易搬遷,認為選項不適合。
居民接受政府安置不會喪失民事索償權利
獨立委員會正就火災成因進行調查,倘若調查結果顯示政府有責任,已接受政府安置方案、不再是業主的居民,會否喪失向政府民事索償的資格?黃偉綸指,今次方案絕對不會要求居民放棄應有的民事索償權利,接受方案不代表他們會失去民事索償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