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VENTEEN演唱會|入境處拘捕4名流動小販懷疑黑工 介乎22至49歲
韓國男子組合SEVENTEEN今昨兩日(2月28日至3月1日)在啟德體育園舉辦演唱會,海關、入境處、警方、食環署和康文署採取聯合執法行動,打擊流動小販售賣侵權物品、非法勞工、無牌小販及非法擺賣活動。期間入境處拘捕4名疑為黑工人士,年齡介乎22至49歲。
被捕4人為訪客身份 違規在港從事僱傭工作或參與業務
海關在啟德體育園試購,懷疑有4名訪客以流動小販身份在港從事僱傭工作或參與業務。該4名流動小販隨即被入境處人員以懷疑非法勞工拘捕。被捕人為兩男兩女,年齡介乎22至49歲。
有關部門稱,海關、入境處、警方、食環署及康文署會繼續於盛事舉行期間加強高調巡邏和執法,在會場附近嚴厲打擊各類違法活動。
海關提醒消費者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店鋪,如有懷疑,應先向有關商標持有人或其代理商查詢。商戶於採購物品時亦應小心謹慎,售賣冒牌物品屬嚴重罪行,須負上刑責。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士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侵犯版權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四年。
所有旅客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
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食環署提醒,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除非持有食環署簽發的有效小販牌照,否則任何人均不得在街道上販賣,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而涉案的貨物及設備會被檢取及充公。此外,如無牌販賣活動同時引致阻塞公眾地方,違例人士會被加控《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二萬五千元或監禁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