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 別被判囚9星期及6星期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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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周四(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9星期及6星期,以及各罰款2,000元。

2026年3月5日,兩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在粉嶺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9星期及6星期。圖為從一名60歲入境女旅客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人員於1月22日在香園圍邊境管制站截查一名60歲抵港女旅客,並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437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1,966元,應課稅值1,444元,該名女旅客隨即被捕。她周四被法院判處監禁9星期及罰款2,000元。

海關人員另於1月23日在香園圍邊境管制站截查一名63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的個人行李內檢獲1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814元,應課稅值598元,該名男旅客隨即被捕。他周四被法院判處監禁6星期及罰款2,000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2026年3月5日,兩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在粉嶺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9星期及6星期。圖為從一名63歲入境男旅客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