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涉姦前女友 辯方指事主要「搞散」被告一家 事主否認:無必要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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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商人涉強姦前女友案,今(12日)在高等法院續審。辯方盤問事主,並指她在指稱強姦事件後,曾用被告的手機,向被告女兒發送三個語音訊息,內容包括「你媽媽搶人老公」、「你爸爸唔要你哋啦」。事主指對訊息有印象,但不記得何時發送。辯方指,事主是想「搞散人哋頭家」,事主庭上否認,並稱「無必要」。

被告林德成,54歲,報稱商人。他被控於2023年9月26日,在紅磡九龍海逸君綽酒店某房間,強姦X。X案發時年約40多歲。

女事主X今繼續透過視象系統作供,辯方盤問時指,X在指稱強姦事件後,曾用被告的手機向其女兒發送三個語音訊息。其中一個訊息指X較被告妻子更早認識被告,謂:「你媽媽搶人老公」;另一個訊息則為「你爸爸唔要你哋啦」。X回應指有印象,但不記得是何時發送。X庭上指,是想讓被告女兒知道真相,又指被告一直欺騙其女兒。辯方直指,X是想「搞散人哋頭家」,X庭上否認,並稱「無必要」。

此外,X亦於強姦事件後,用被告的手機向被告家人的群組,發送多張相片,其中一張相片為她和被告到泰國旅行時的相片,X庭上否認此事。

案件編號:HCCC40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