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兼學外語時染病留院 有個案保險曾遭拒賠 稱不符純消閒規定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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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投訴局轄下的保險索償投訴委員公布,去年接獲857宗投訴個案,較上一年度升32.7%,涉及的旅遊保險個案中,有市民到菲律賓宿霧旅遊兼學英語四星期,期間確診上呼吸道感染,在當地留院兩天,之後向保險公司索償5000港元。不過,保險公司不受理,認為受保人旅程「主要以學習為目的」,不符合保單條款的「純消閒旅遊或公幹」的規定。委員會的名譽顧問審閱後指出,受保人所參與的課程性質有別於學術課程,而融合學習與休閒的混合式旅遊越趨普遍,最終投訴人獲賠3500港元。

保險投訴局轄下的保險索償投訴委員公布,去年接獲857宗投訴個案,當中涉及旅遊保險。(資料圖片)

旅遊兼學英語四周 染病留院兩天 索償5千元不果

投訴人蕭女士前往菲律賓宿霧旅遊四星期,同時在當地一所教育中心報讀了為期26天的英語課程,並入住中心提供的宿舍。她在行程期間出現暈眩、頭痛及嘔吐等症狀,需當地醫院兩天,被診斷為上呼吸道感染。返港後,她就約5,000 港元的醫療費用向保險公司提交索償。

保險公司其後拒絕受理,稱蕭女士的旅程主要以學習為目的,不符合保單條款所訂明的「純消閒旅遊或公幹」的規定,保障期亦涵蓋整個語言課程的時間。蕭女士解釋,報讀短期英語課程,是為了提升語文能力及豐富旅遊體驗,強調並非全日制學生,且持旅遊簽證而非學生簽證,足以證明旅程屬消閒性質。

委員會顧問:非學術課程 混合式旅遊趨普遍

個案轉交委員會三位名譽顧問審閱,一致建議保險公司重新考慮,認為蕭女士參加短期語言課程,性質有別於正式的學術課程。顧問形容融合學習與休閒的混合式旅遊越來越普及,常被視為結合技能提升、文化體驗及休閒娛樂的消閒活動。而住宿類型僅屬配套安排,不應該主導旅程的性質。

保險公司接納名譽顧問意見,最終同意向蕭女士賠付3500港元,即索償金額的七成。

有個案遇暴風雪延誤航班,被逼額外買多一張機票,事後一度不獲保險公司賠償。(資料圖片)

遇暴風雪延誤航班 被逼額外買多一張機票 保險公司拒賠

另一宗旅遊保險投訴涉及更改行程。黎女士於2024 年11月前往挪威及德國,此前向保險公司購買一份旅遊保險。黎女士原定乘坐三個航班,包括由斯沃爾韋爾飛往博德、博德飛往奧斯陸、奧斯陸飛往法蘭克福,前兩班於同一日內起飛。

不過,由於挪威發生暴風雪,令第一個航班延遲起飛,黎女士無法趕上第二個航班,航空公司安排另一個替代路線,但行程較原先轉折,抵達博德後,要先飛往羅姆瑟,再經此往奧斯陸。新安排令黎女士無法趕上原定往法蘭克福的航班,須自行購買多一張新機票,她返港後向保險公司索償額外機票費用。

不過,保險公司不視最後一段行程為「更改行程」,拒按保單「更改行程」保障條款,賠償由奧斯陸至法蘭克福新購機票的費用,只支付1,200 港元作為旅程延誤現金津貼。

投訴委員會指,保單並未有出明確定義「更改行程」一詞,令該條款是否適用於單一航段或整個旅程存在模糊。

委員會認為,最初的暴風雪,令黎女士錯過由奧斯陸至法蘭克福的航班,行程延誤屬直接且無可避免的後果,她亦曾被重新安排飛往特羅姆。委員會認為,事件應按整個旅程評估,而非分割為獨立航段處理。委員會續指,黎女士情況符合「更改行程」保障的條件,裁定她投訴得直,應按條款向她賠償因航班延誤而產生的額外機票費用,金額約1,500 港元。

(資料圖片)

旅遊間患腸阻塞 因兩個月前腹絞痛 一度不獲賠醫療費用

另一宗是投訴人張女士於泰國旅遊期間,某夜突然出現腹痛,由於疼痛持續不斷,於是在當地醫院求診,初步診斷為急性腸胃炎及脫水。出院後,她的病情惡化,出現腹脹及五次嘔吐和噁心症狀。她再次入院,經腹部電腦斷層掃描,發現直腸乙狀結腸交界處出現腸阻塞。她其後接受剖腹手術及低前位切除術,最終診斷為完全性腸道阻塞,且懷疑有直腸癌。

保險公司以張女士的腸阻塞屬「已存在疾病」為理由,拒絕賠償她的海外醫療費用,並指出她在旅程開始前兩個多月已被診斷患有腹絞痛。

根據保單條款,「已存在疾病」是指「受保人或旅行夥伴於生效日期之前接受過治療,診斷諮詢或處方藥物,或由註冊醫生推薦的醫療諮詢或治療。」

上訴得直獲賠4萬 保單生效前無證據已患病

投訴委員會審閱相關資料後,認為並沒有醫學證據顯示,張女士在保單生效日前曾就腸阻塞接受任何治療、診斷諮詢、處方藥物或醫療建議。雖然她早前曾出現腹絞痛,但該症狀屬一般性表現,亦未能證實與在泰國確診的急性腸道阻塞之間存在明確醫學關聯,即證據不足以證明張女士的腸阻塞在旅遊保單生效日前已經存在。

投訴委員會裁定張女士得直,保險公司應對她在泰國接受治療的醫療費用作出賠償,涉及金額約為40,000 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