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玩具爆旋陀螺「翻生」大熱 警方拍片拆解陀螺是否攻擊性武器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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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及千禧年代的經典玩具「爆旋陀螺」最近掀起熱潮,本港多區的公園或廣場空地,成為不少陀螺迷的「戰場」玩對戰,網上亦有不少討論陀螺是否攻擊性武器。警方今日(25日)在其FB專頁上載短片及發文講解攻擊性武器的定義,到底爆旋陀螺是否攻擊性武器呢?

警方在社交媒體上載短片,討論爆旋陀螺是否攻擊性武器。(短片截圖)

警方今日(25日)在其FB專頁上載了一條短片,提到經典玩具「爆旋陀螺」近期大熱,有不少人在網上表示擔心陀螺是「攻擊性武器」。警方表示,根據《公安條例》,除了指明違禁武器外,若一件物件的製造或改裝目的是傷害別人,便符合攻擊性武器的定義。此外,在攻擊別人時使用物品,也可能構成攻擊性武器。警方的結論是玩陀螺沒有問題,但若用作攻擊別人便不行。

警方在短片中援引《公安條例》作解說。(短片截圖)
短片打趣道,這樣的陀螺便算攻擊性武器。(短片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