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員涉捅穿囚友直腸 事主送院訛稱屙血撩傷 怕不照做會受對待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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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員涉在壁屋懲教所用地拖棍向囚友「捅肛」至直腸穿洞案,4名否認控罪的被告,今(29日)在區域法院受審,事主下午繼續作供,他指向他施襲的懲教員當晚有來查看他的情況,並給他一粒止痛毒,又稱夜晚再痛才按鈴去醫院,該懲教員又叫他要訛稱「屙血」及曾用筆「撩」傷。他後來被送院及有家人探望,都沒有說出真相,因他擔心若不照做,不知該懲教員會如何對待他。直至他出院後,家人再來探望時,才叫母親報警。

一級懲教助理涉未作舉報

被告郭紹輝(55歲,退休一級懲教助理),被控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指他於2023年12月26日與2024年1月17日之間作失當行為,即未舉報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譚力翀襲擊趙姓事主。

另外3名被告:李梓睿(19歲,無業)、李宇軒(19歲,無業)及林承蔚(20歲,無業),案發時均為在囚人士,被控有意圖而造成身體受嚴重傷害,指他們於2023年12月26日,在壁屋懲教所B座1樓B3-A活動室外樓梯,意圖使趙姓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

被告郭紹輝否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受審。(陳蓉攝)
案發於西貢壁屋懲教所。(資料圖片/羅國輝攝)

主要施襲懲教員已認罪

被指向趙作施襲的被告:譚力翀(33歲,二級懲教助理),及何力桓(20歲,無業)早前已認罪,譚承有意圖而造成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及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何則認一項蓄意傷人罪,案情指他有份協助譚。

譚教趙訛稱用筆撩傷

案發時18歲姓趙事主稱,他受傷後有向他施襲的被告譚力翀表示很痛,譚後來給了他一顆止痛藥。不久後,譚再跟進其情況,並說:「夜晚再痛先去㩒鐘去醫院。」他指譚又教他要訛稱下午「屙血」和感痕癢,因此用筆「撩」傷。

傷口流血無法排尿送院

趙表示,他在晚上因傷口仍然流血及無法排尿,叫林幫他按鐘去院所醫院,他亦按譚的指示描述受傷原因。翌日早上,他由救護車送到伊利沙伯醫院治療。

家人到醫院探訪只謂返到壁屋再講

趙的家人和女友有到醫院探病,但當時他未有交代實際受傷原因,表示:「返到壁屋再講。」在出院翌日,他告知母親是因為「畀職員搞,攞棍桶我」而受傷,並叫她代為報警。

怕不答應不會譚會如何對待

控方問趙,為何會答應譚虛報受傷原因,趙表示當時他感到疼痛和頭暈,又怕不答應的話,不知譚會如何對待他,而且當時未有預估到情況嚴重,故打算先答應再算。

閉路電影拍到林取走地拖棍

控方播放閉路電視片段,趙供稱儲物室中放有清潔的工具。從片段中可見,林從儲物室取出一支地拖棍,未幾再度折返儲物室,用垃圾袋包起地拖棍,將其放置在儲物室的角落;同時亦有其他囚友爬高觀察窗外的情況。

趙稱與兩名懲教被告無積怨

趙在次被告郭紹輝的代表大律師的盤問下,同意郭並沒有襲擊他。趙另外提及,他與譚和郭皆沒有積怨,甚至稱得上關係良好。他平時會請譚食薯片和按摩,又稱郭做「輝哥」,郭亦會關心他的情況,但他認為譚的管治稍為嚴苛,惟B3囚室大致上和平,沒有犯規或打架的事件。

當日是折禮物日故准玩遊戲

趙表示,4名在囚的被告都是「B仔」,即是協助懲教安排清潔等工作安排的囚犯。案發日為「Boxing day」,懲教因此批准他們玩遊戲。趙確認,「終極開口中」只有「B仔」和輸家參與,故他並未有參與。

指譚叫他時笑笑口無預計會遇襲

趙在盤問下承認,當時是故意把爽身粉灑在譚的身上,但忘記了原因。他認為,在囚友群起反灑爽身粉在他身上時,事件已告一段落。在譚叫他出去時是「笑笑口」,他未有預期會被襲擊,惟案發時沒有見過郭在現場。趙確定他全程都有大叫,期間聽到有人說「攞支棍」。

不想搞大件事跟譚的說法

律師續盤問指,譚其後與趙由B座走回A座,中途有碰到懲教職員,以及一位姓朱的值日官。趙表示,他知道有權向值日官投訴,但因覺得他未必會受理,故沒有這樣做。趙稱,因為當時沒有見到郭,亦沒有留意到他經過房門,故並沒有向他投訴。趙稱當時想「費事搞大件事」,故按照譚的說法,對醫生表示用筆「撩」傷自己,同意即使當刻有懲教問起,亦會以此理由解說。

被告李梓睿的法律代表盤問趙指,他當時感到暈眩及疼痛,其實未能確定李梓睿當時的位置,更未能確定他是否有襲擊。

案件編號:DCCC109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