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士集團爭產 被質疑想得更大份額 周莉莉否認 強調想保護屋企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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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士集團創辦人周亦卿把股份獨給五女,長女不服興訟案續審,長女周莉莉今午(28日)續在高等法院作供,她承認有三名弟妹都站在五及六妹一方,代表五妹的律師質疑,長女就遺產打官司,目的是想得到更大份額。長女即回應:「絕對唔係。」她又稱近兩年都虧損3至4億元,她希望有好的領導,帶領公司重回正軌,強調想保護屋企和公司。

此外,庭上亦透露周亦卿曾在手寫筆記指幼子「目中無人」,長女承認父親對幼子抱怨,亦認兩父子曾因激烈爭拗,其弟拍枱,卻因而弄傷手,要紮崩帶上班,其父對此感到傷心。

長女要求頒令2015年遺囑無效

原告為周亦卿的長女周莉莉,被告為五女周蕙蕙(即藝人吳家樂的妻子)和六女周薇薇,兩人為2015年遺囑的執行人。周亦卿和妻子育有六女一子,他於2018年去世,終年82歲。 根據2015年的遺囑,周亦卿把其持有約62%其士股份、即約1.89億股,贈予周蕙蕙,其他資產分給遺孀和六個女兒,而長女周莉莉則挑戰2015年遺囑的有效性,要求裁定它無效。

周莉莉提及與胞妹關係時,以「我在明,佢地在暗」來形容,並指胞妹很多事都不向她交代。(朱棨新攝)
周莉莉認展開訴訟為想在公司有控制權。(朱棨新攝)

否認興訟為取更大份額

長女周莉莉繼續作供時指,要求法庭頒令其父於2009年所立的遺囑有效,主要目的是要「綁住」其士的股票。代表五及六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則指,長女的目的是要從父親的遺囑中,取得更大份額,長女即否認說:「絕對唔係。」又稱:「我想保護屋企,保護公司。」

認展開訴訟想在公司有控制權

她在盤問時承認,三妹周蕙苓、四妹周蕙芝和胞弟周維正,在是次訴訟中,都站在五妹周蕙蕙和六妹周薇薇一方,不支持她,但她補充,公司近兩年都虧損3至4億元,她希望有好的領導,帶領公司重回正軌。她同意展開訴訟的其中一個目的,是要確保她在公司股份有控制權。

庭上提到,周亦卿曾在筆記形容幼子周維正(圖)「拍枱」兼「目中無人」。(朱棨新攝)

周父形容兒子目中無人

余又引述長女的供詞,提及父親曾稱對兒子周維正感失望。根據父親的手寫筆記,他曾指兒子:「新年可不必拜年」、「拍枱」、「目中無人」。長女同意父親曾對兒子抱怨。

父子爭執子拍枱至手部受傷

余又引述長女的供詞指,父親和兒子於2015年3月曾有激烈爭拗,兒子當時更因拍枱而受傷。長女指,胞弟因此需包紮上班,父親認為兒子的行為不尊重他,亦感到傷心。余續指長女的供詞提到,父親曾給兒子9000萬,以收購兒子飲食業的生意。長女稱大概是六妹周薇薇告知她。

以我在明佢地在暗形容與胞妹關係

余指,根據五妹周蕙蕙的供詞,胞弟沒有收取該9000萬。長女稱:「我在明,佢哋在暗。」指稱是胞妹們交代此事,她們的說法有不同。余問「我在明,佢哋在暗」的意思,長女指胞妹在過去8年,很多事都不跟她分享。余又引述父親的手寫筆記,形容周蕙蕙是聰明的孩子,相信她有能力凝聚家人。長女稱她接納該評價。

周父立遺囑前曾給長女5432萬支票

長女稱,其父自2014年起,思考開始變得緩慢,會發牢騷。余指其士當時多個公告,都是在周亦卿批准下發出,長女指當時未有懷疑父親的精神能力。余又指,2015年10月20日,即簽下2015年遺囑前9天,他們一家人曾聚會,期間父親給長女一張5432萬元的支票,並送贈中半山花園台一單位給五妹。余問周父當時的精神能力沒有問題,長女稱當時已覺有問題,認為父親並無精神能力。

案件編號:HCAP 2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