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焯鴻涉誹謗未即刪片罰囚21天 潘上訴稱最終有刪 改罰25萬元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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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被指於2024年,在他的Facebook專頁及YouTube頻道,發表言論誹謗網台D100主持「潘小文」。該網台主持民事控告潘焯鴻誹謗她,並獲法庭批出臨時禁制令,惟潘焯鴻未有依禁令移除有關言論。潘焯鴻承認民事藐視法庭,被判監21日。他就判刑提出上訴,案件今(11日)在上訴庭處理。潘焯鴻指他在收到法庭命令後,最終也有移除相關言論,認為原審的判刑屬明顯過重。上訴庭法官裁定潘焯鴻上訴得直,改判罰款25萬元,准他於7月23日前繳交罰款。

潘焯鴻在庭外指,感謝上訴庭,又稱:「正義得到彰顯。」原告潘麒智則謂:「罰佢25萬,都希望佢唔好再口沒遮攔。」

潘焯鴻在藐視法庭已需付訟費40萬

原告為網名「潘小文」的潘麒智,被告則是潘焯鴻,潘焯鴻涉在其Facebook專頁的帖文及5段YouTube片段,發表誹謗言論。潘焯鴻承認民事藐視法庭後,原審法官余啟肇於2024年判他監禁21天,潘焯鴻隨即表示提出上訴,准暫緩執行監禁令。原審法官另判潘焯鴻需支付40萬元訟費。

潘焯鴻上訴得直不用坐牢,他離庭時稱正義得到彰顯。(朱棨新攝)
潘焯鴻上訴得直不用坐牢,他離庭時豎起大姆指。(朱棨新攝)
原告潘麒智,又名「潘小文」稱希望被告唔好再口沒遮攔。(朱棨新攝)

大律師指判罰款已足夠懲罰愚蠢行為

代表潘焯鴻的大律師今陳詞指,潘焯鴻在收到法庭命令後,最終也有移除相關言論,判他入獄21天,屬明顯過重,強調判囚應該屬判刑中最後的選項,認為判罰款已足夠懲罰他的愚蠢行為。

潘麒智認為判罰款不足夠

代表潘麒智的大律師回應指,本案有加刑因素,又指每段涉案影片均有逾4萬人次觀看。潘麒智認為判囚21天非明顯過重,並指判處罰款並不足夠。

案件編號:CACV56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