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學院向財務總監追2500萬 總監疑曾將款轉妻 被禁轉移資產
珠海學院財務總監葉錦真涉嫌挪用公款被捕,珠海學院並入稟向葉等人追討逾2500萬元,並要求法庭禁眾被告轉移資產。案件今(12日)在高等法院審理延長凍結資產的禁令申請,代表珠海書院的律師指,葉涉利用其職位,擅自轉走書院約2500萬元,並疑他把部份款項,再轉至其妻戶口。法官聽取陳詞後稱,有文件顯示,有以百萬元計的款項,是以「長期服務金」的名義轉走,但葉尚未退休,認為珠海書院已滿足舉證責任,批准延長凍結資產的禁令,並下令各被告的凍結上限為2500萬元。
葉妻亦成被告,她指禁令只許她每星期提1萬元作生活費,她指這不足應付日常開支,求增至每周2.5萬,法官要她提供進一步證據才作考慮。
葉妻吳嘉敏被加入成被告
原告為香港珠海學院有限公司,早前入稟控告被告葉錦真、何鍾凌和千匯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原告其後把葉的妻子吳嘉敏加入為被告,並取得臨時禁制令,禁制所有被告動用資產,每名被告凍結的上限為約2500萬元。
葉錦真和吳嘉敏今出席聆訊,沒有律師代表,另兩名被告則缺席聆訊。
部份款項轉至葉妻戶口
代表珠海學院的律師今陳詞指,證據顯示葉錦真利用財務總監的職位,在珠海學院不知情下,把學院戶口內的款項,轉至葉錦真、何鍾凌和千匯工程的戶口。此外,葉從其戶口以直接和間接方法,轉帳合共246萬元至其妻吳嘉敏的戶口。吳則在相若時間,購入多項物業。
葉是千匯工程的董事
律師又透露,葉亦為千匯工程的董事。葉曾向珠海學院提議找千匯工程就工程報價,珠海學院有兩項工程委聘了千匯處理,涉款分別約5萬和7萬元,但款項和存入千匯工程戶口的紀錄不符。
書院擔心款項有被轉移風險
律師續指,葉違反責任,亦和多名被告亦涉合謀詐騙,涉案時間由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涉款合共約2504萬元。事件起初被揭發時,學院的校長與葉對質,葉曾作出一些陳述,但未提供證據。珠海學院要求法官延長早前的臨時禁制令,並指若不延長該禁制令,相關款項有被轉移的風險。
葉指珠海學院估估吓
沒有律師代表的葉錦真回應指,同意法官延長早前的臨時禁制令,但珠海學院現時僅作出推斷,是「估估吓」,而他不認同該些推斷。
吳認為凍結上限應為246萬
被告吳嘉敏同意延長臨時禁制令,但不同意上限為約2500萬元。法官指凍結吳的資產,涉及4個銀行戶口、3個物業和3個車位,問吳反對凍結哪一項資產。吳指涉款未有由珠海學院的戶口轉至她的戶口,又指凍結資產的上限應為246萬元。
要求每周可取2.5萬生活費
就相關臨時禁制令容許被告每星期提取1萬元作生活費,吳要求增至每星期可取2.5萬元,並解釋1萬元並不夠還按揭及3名子女的學費等。
文件顯示葉轉走資金包括長期服務金
法官認為,珠海學珠現階段已滿足舉證責任,並指珠海學院戶口內的款項轉至葉錦真、何鍾凌和千匯工程的戶口,更有文件顯示部份轉帳為長期服務金,但葉當時尚未退休,不可能一個內轉帳數百萬元,遂准延長臨時禁制令。
若要增加生活費需提交相關證據
此外,法官亦准每名被告被凍結的上限為2500萬元,直至另有法庭命令為止。4名被告需於21天內披露資產,若吳要求增加每星期提取的生活費,需向法庭提交相關證據。
案件編號:HCA98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