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樓宇滲水7.16採新程序處理 不遵維修通知將追收1.7萬檢驗費

撰文:董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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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及屋宇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今日(17日)宣布7月16日起,以先導計劃形式推出調查私人樓宇滲水的新程序。由當日開始,若個案簡單直接,聯辦處在接獲舉報後約14個工作天就可以向業主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較以往完成所有調查後才發出「妨擾事故通知」提早約57個工作天。聯辦處會向個案中沒有履行責任的上層業主收回至少17,000元的檢驗費用。

滲水會破壞破壞室內裝潢。 (資料圖片/蔡正邦攝)

聯辦處指,新程序主要是在第一階段調查時新增紅外線熱成像分析,以此配合原有的電子濕度儀分析滲水情況,就可以初步確定滲水源頭。若有理由相信滲水是由上層單位所引致,聯辦處會隨即向上層單位業主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要求其在28個曆日內自行檢查和完成維修。

若「建議維修通知」時限屆滿後滲水持續,聯辦處會同步進行第二及第三階段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及《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發出「妨擾事故通知」,着令在指明期限內減除滲水所引致的衞生妨擾。聯辦處會在訂明時限屆滿後作覆檢及按需要進行確證測試,並就不遵從個案按證據提出檢控及進一步向法庭申請發出「妨擾事故命令」。聯辦處亦會就該些個案向沒有履行責任的上層業主收回不少於17,000元的檢驗費用。

7.16前個案按現有程序處理

為配合新程序的推行,政府會提供技術和財政支援,協助有需要的上層單位業主自行安排檢查和維修。聯辦處在7月16日起接獲的滲水個案均會根據新程序處理,而聯辦處會按照現有程序繼續處理該日期之前已接獲的個案。

立法會議員楊永杰指新程序切合實際需要,有效解決樓宇滲水這個「老大難」問題。(資料圖片/周令知攝)

議員倡濕度立案門檻降至25%

立法會議員楊永杰表示,過去在地區上接獲不少居民關於樓宇滲水的求助,滲水辦的調查程序繁複且耗時,令受影響住戶飽受煎熬。今次政府推出的新程序,切合實際需要,有效解決樓宇滲水這個「老大難」問題。他續指,配合新科技及縮短檢測程序,再加上政府將向不遵從通知的業主收回檢測費用,認為下一階段應研究將濕度立案門檻由35%下調至25%,讓更多居民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