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副教授彭鵬涉非禮女友人 辯方指事主知被告已婚才稱不願被摸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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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大學文學院副教授彭鵬,涉在酒樓內摸一名女友人的腰及臀部被控非禮的案件(STCC 4464/2025)今(1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女方早前供稱,當日與被告到酒樓途中已被摸腰,用餐時又遭摸腰及臀,她事後報警稱遭非禮。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他未有出庭作供,其律師在結案陳詞時指,根據被告與事主案發前的言行,兩人已超越一般朋友,指事主得悉被告有家室後,才改口稱不同意被摸。裁判官黃國輝押後至8月24日裁決。

被告彭鵬,38歲,報稱教師,根據中文大學的網頁資料,被告是中大藝術系的副教授。他否認一項非禮罪,指他於2025年5月21日,在沙田澤祥街的士站及馬鞍山海港酒家非禮女子X。

中大副教授彭鵬。(網上圖片)
被告彭鵬在沙田法院受審。(資料圖片)

辯方指兩人電郵可見二人超越一般朋友

資深大律師李頌然今結案時稱,X與被告透過電郵交流學術問題而認識,X對被告在港的工作有興趣,被告曾在電郵對X說:「有你在身邊係最美好的事」,反映兩人的關係超越一般朋友。

曾一同行山被告無透露已婚

X去年4月來港,並相約被告行山,兩人談到家庭,被告沒透露他已婚,李形容:這為後來發生的事埋下伏線。至5月,X再約被告在5月20日見面,惟X病了。

參觀文物館時曾互相評論腳甲

同月21日,兩人相約參觀文物館,期間談到衣著,又互相評論腳甲,並研究胸膛上寫的字,二人手臂有接觸,令被告有所誤會,導致其後發生過馬路和酒樓非禮事件,被告真誠相信X同意他觸摸。

聲稱被非禮後仍為被告剝蟹

李稱,從酒樓的閉路電視片段可見,X與被告談笑風生,沒表現不滿。X在指稱的非禮事件後,仍為被告剝蟹和遞食物。李質疑,若X真的被非禮,為何不在致電友人投訴後趁機離開,反而留下剝蟹,用膳時間逾2小時。片段顯示,被告摸X臀部時沒有打圈或搓揉,有別於一般猥褻行為。

X供稱曾遭被告摸腰及臀

操普通話的X昨在屏風後作供,她稱案發當天去酒樓途中遭被告摸腰,被告再在酒樓內摸她的腰臀,她感到害怕及很不開心,一度離席致電朋友投訴。

雖被拍到在笑但不代表開心

她在辯方盤問下同意她被閉路電視拍到在笑。X作供時解釋:「我只是笑着,不代表我開心。」X又同意她與被告分開後,被告發訊息表示:「期末批改學生論文辛苦啦」,又說要為X「按摩按摩」。辯方指,X當晚知道被告已婚並有家室後,一時憤怒才改稱不同意被告觸摸她。X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