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競委會總結:圍標涉三合會行賄施暴威嚇 倡刑事化

撰文:梁祖饒 陳萃屏 任葆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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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起(15日)將一連三日舉行第六輪共三場聽證會,一連三日聽取各方總結陳辭。競委會行政總監(法律事務)李曉亮稱,已確認香港長期存在有系統化的圍標集團,有「幽靈標」及「借標」等情況,營造激烈競爭的假象,當中更牽涉三合會作出暴力威嚇。
李曉亮指有圍標集團曾公然招攬承建商,卻被回覆已加入另一圍標集團,反映情況嚴重及普遍。競委會直言圍標只屬民事性質,罰則未具阻嚇力,建議圍標及合謀定價等行為刑事化,並設立具阻嚇力的監禁年期。

《香港01》宏福苑五級火專頁

宏福苑聽證會7.15重點

競爭事務委員會。(資料圖片)

行賄、暴力威脅 擾亂揀選過程

競委會確認香港長期存在有系統化的圍標集團,更相信部份承建商及獨立顧問有與三合會合作,影響維修招標合約。競委會行政總監(法律事務)李曉亮總結陳辭稱,有案例指圍標集團除行賄行為外,甚至會對競爭者使用暴力或作出暴力威脅,擾亂揀選過程。

幽靈標、借標 承辦商同被數圍標集團招攬

競委會行政總監(法律事務)李曉亮稱,圍標集團高度分工,有指定中標者,甚至有「幽靈標」的出現,即多個牽涉圍標的承辦商一起入標,營造激烈競爭的假象。李指有圍標集團更會「借標」予其他承辦商,令他們儲人數,入更多掩護式標書,數量非常多。

李曉亮更表示,有圍標集團公然招攬旗下及集團以外承辦商,但被招攬的公司答覆卻是已被另一圍標集團登記,李形容事件滑稽 。

2026年4月29日,宏福苑居民上樓收拾。(資料圖片/ 湯致遠攝)

建議反競爭行為刑事化

李曉亮稱現行的《競爭條例》雖有規管違反競爭的協議及合謀協議,但圍標只屬民事性質,現有法例未具足夠阻嚇力,難將犯人繩之於法。

競委會建議,立法者應將所有標書相關的反競爭行為刑事化,將參與反競爭行為人士風險提高,不但面對罰款,亦面臨監禁。競委會建議立法者應考慮條例清晰寫明就反競爭行為的罰款程序,舉證標準應達刑事標準。若有份參與圍標,都要面對巨大罰款機會,確保罰款金額可達阻嚇作用。

2026年7月15日,宏福苑獨立委員會聽證會第六輪第一場,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中)到場。(黃偉民攝)

建議「雙軌制」處理圍標

委員會主席、法官陸啟康詢問若圍標刑事化後,舉證責任會否變相更高,更難入罪。李曉亮稱,執法者可考慮以「雙軌制」形式處理,如違反競爭行為,牽涉重大公眾利益,便以刑事處理,若未牽涉重大利益時,則可保留彈性,部份情況亦可以民事處理。

競委會認為價目表不相稱的問題,同樣需小心處理。競委會稱價目表應由第三方參考市場價去寫,不應由競爭者決定價格。價目表不應作為定斷是否圍標的唯一準則,要做盡職審查再作幾步。

2026年7月15日,宏福苑獨立委員會聽證會第六輪第一場,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法官、委員行會員陳健波到場。(黃偉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