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消防承辦商:有警鐘響仍難逃生 陸啟康斥難接受

撰文:李穎霖 任葆穎 陳萃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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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輪宏福苑大火聽證會於周三(15日)展開,宏福苑兩間消防承辦商作結案陳辭。大維修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梁秉基一方稱,獨立委員會曾指捏他捏造陳辭,但在聽證會上無詳細提及,對他不公,又在其作供時刻意無理會他認同自己是「橡皮圖章」的解釋,但被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打斷,反問「但事實係呀?」梁秉基一方亦同意。
「中華發展」一方稱,即使警鐘正常運作,也要思考宏福苑的情況是否有足夠時間逃離,陸啟康即打斷指「你唔好話畀我聽消防鐘冇用」,認為說法可減低錯誤、責任,「我覺得幾難接受」。
負責年檢的消防承辦商「宏泰消防」只提交書面陳辭,指「宏泰消防」並非入紙申請關閉消防裝置的大維修承辦商,在現行的法律框架下,並無責任及適當渠道通知消防處裝置被關,亦無責任與「中華工程」協調,不能說「宏泰消防」導致或促成火災。

《香港01》宏福苑五級火專頁

宏福苑聽證會7.15重點

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資料圖片/黃學潤攝)

宏福苑大維修消防工程承辦商「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其代表大律師關有禮原打算以英文發言,但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指,場地未必有即時傳譯向旁聽人士提供翻譯,希望他以廣東話陳辭,關有禮回應指「非當困難」。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建議調整發言次序,給予梁秉基一方一小時準備,最後由另一大律師陳熾龍以廣東話陳辭。

「中華發展」董事作供曾認「橡皮圖章」

梁秉基承認,中華發展除了書面提交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沒有到場巡查。代表大律師陳熾龍總結指,對委員會就梁秉基作出的指控有四個觀察,當中有「很不公的地方」。

陳熾龍稱,梁秉基從無說過工程不須消防承辦商參與,消防承辦商要實際進行工程,或在承商監督下進行。他又稱,梁秉基並非表示,消防承辦商簽署及遞交「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俗稱掛牌紙)後,工程由另一承辦商負責,申請的承辦商就無責任。

2026年7月15日,宏福苑獨立委員會聽證會第六輪第一場,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法官、委員行會員陳健波到場。(黃偉民攝)

陳辭稱委員會無視解釋 陸啟康反問:事實係呀?

委員會曾在梁秉基作供時,當面問及梁是否橡皮圖章,梁秉基當時同意。陳熾龍稱,梁秉基作答前,委員會曾着梁在不要思考解釋的基礎下回答該問題,指之後會再探討,但之後其無探討,認為是刻意無理會到其解釋,委員會應要理解前文後理。

不過,主席陸啟康打斷問:「唔好理佢答覆,但事實係(橡皮圖章)呀?」陳熾龍僅稱:「梁秉基同意Objectively係嘅。」

被指捏造陳辭但無提問背景 稱對梁秉基不公

梁秉基曾提交兩份書面陳辭,委員會曾稱梁秉基在兩份陳辭中有「根本性改變」,認為梁「捏造」陳辭。陳熾龍稱,兩份證人陳述書「問緊不同問題」,陳要回答不同問題,惟聽證會上無提及,恐對梁秉基構成不公,「是非常嚴重的指控」。

2026年7月15日,宏福苑獨立委員會聽證會第六輪第一場,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中)到場。(黃偉民攝)

宏業何建業稱不知道消防栓被關 中華發展:難令人信服

承建商「宏業」董事何建業的證人供詞提到,宏業從無收過「中華發展」通知消防栓和系統需要關閉。陳熾龍稱,梁秉基有三項回應,一是中華發展給宏業的報價單,僅指明中華發展會申請SDN,報價單無寫維修或保養;二是同一份報價單有160個滅火筒,證明宏業知悉消防栓系統無法啟用,需要有應對措施;三是「中華發展」一直與宏業透過WhatsApp保持聯繫,「中華發展」將SDN發送給宏業,若宏業說不知道消防栓被關,難令人信服。

梁秉基誤信宏業為註冊消防工程承辦商

陳熾龍稱,梁秉基真誠信宏業是消防承辦商。他稱何建業一直稱宏業是消防工程承辦商;而梁曾查閱消防工程承辦商名冊,見到「宏業」曾出現在列表上。陳熾龍稱,雖然事後發現涉事宏業並非列表上的宏業,但他是真誠相信宏業是消防承辦商。

警鐘正常都難逃離? 陸啟康:我覺得幾難接受

「中華發展」一方稱,專家報告指出居民只有短時間可逃難,又有發泡膠遮窗,影響判斷,即使即使火警鐘運作正常,也要思考宏福苑的情況是否有足夠時間逃離。陸啟康打斷回應:「你唔好話畀我聽消防鐘冇用。如警鐘早啲響,多個人走都好,我覺得呢個說法,如果你覺得用呢個(說法)減低錯誤、責任,抱歉我覺得幾難接受。」

2026年4月8日,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舉行第九場聽證會,宏福苑消防維修工程承辦商「宏泰消防」董事鍾傑文出席作供。(資料圖片/黃寶瑩攝)

年檢消防承辦商「宏泰消防」:已遵職責

負責年檢的消防承辦商「宏泰消防」只提交了書面陳辭,無律師在聽證會上讀出內容。書面陳辭總結指,「宏泰消防」對火災表示深切哀痛,強調其已遵守職責,不能說「宏泰消防」導致或促成火災。

書面陳辭強調,「宏泰消防」並非負責大維修工程的消防承辦商,公司在2025年年檢後再獲委任,糾正屋苑的消防裝置失效。

火前一周發現警報系統被關 稱無責任及渠道通知消防處

「宏泰消防」於2025年11月19日,即大火前約一周,發現屋苑火警警報系統被關閉,書面陳辭指,在現行監管框架下,公司發現火警警報系統被關閉,無責任及適當渠道通知消防處。

代表屋苑申請SDN的是大維修消防承辦商「中華工程」,「宏泰消防」指,事發時並不知道大維修消防承辦商的身份,大火前亦無獲宏福苑管理公司「置邦」(ISS)通知有申請SDN。「宏泰消防」一方指,公司不知道「中華工程」入紙申請SDN的內容,亦無責任協調。

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資料圖片/黃寶瑩攝)

消防處助理處長 (牌照及審批) 姜世明作供曾指,消防處早已發出通函,通知承辦商如遇到系統失效等情況,便應立即通報消防處,認為兩個承辦商均有責任履行通報要求。

「宏泰消防」一方不同意姜世明指「宏泰消防」亦應申請SDN的說法,指楊恩健作供時,已確認當時制度下承辦商之間無協調機制, 維修時發現消防系統有問題向消防處通報,是承辦商的獨立責任。「宏泰消防」認為,消防處官員對關閉通知要求的理解也存在分歧,「宏泰消防」及其他註冊承辦商不應因與姜世明的不同理解而受到指責。

書面陳辭指出,認為消防處過去完全依賴遞交SDN的註冊消防承辦商通報有多少個火警警報系統受影響,認為處方於2026年5月就《消防條例》及其相關附屬法例提出了修訂建議, 就是為了糾正監管漏洞。

「宏泰消防」電工李俊賢供稱,發現宏福苑火警報系統被關閉後,已立即通知管理公司 ISS,才得知八座大廈因大維修需暫停消防系統,並已向消防處掛牌。涉事的ISS職員在聽證會上稱不記得當日有對話,但「宏泰消防」內部WhatsApp有相關討論紀錄。「宏泰消防」一方質疑,ISS職員的記憶不可靠,「宏泰消防」在發現後已採取其認為適當的行動,即通知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