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揸13歲女胸放片上網 還押3周稱知錯 官籲耍樂有底線判感化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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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男生與13歲女友乘巴士時叫女友自拍,期間涉揸女友胸,之後不理女方反對上傳至Instagram,並告知女方已有數十人次觀看。男生早前承認1項非禮罪(KTCC419/2026),今(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指被告在璧屋懲教所還押3星期後,明白不可觸碰法律底線,裁判官劉淑嫻判被告感化1年。

劉官判刑時又指,同意被告學業優秀,但年輕人玩樂時要有底線,斥被告傷害完人還把片放上網,是在別人傷口上灑鹽,又指一時衝動也可犯下彌天大罪,更提到近日另一宗案件的女子,就是與人爭執動武:「連1條命都無咗。」勸被告好好控制情緒。被告連聲答:「明白法官大人、感謝法官大人。」

被告賴易俊(17歲,學生)被控於2025年10月15日,在觀塘一輛沿鯉魚門道9號近觀塘警署行駛中的213M路線九龍巴士內,猥褻侵犯女童X。

被告賴易俊在觀塘法院認非禮罪判感化1年。

被告要X自拍時揸其胸並上載上網

案情指,13歲女事主X神情沮喪沒有上學,其母親覺不妥,查問下得知X被同學非禮,揭發事件。X透露,案發當日她與被告坐巴士上層,X坐被告前排,被告叫X用他的手機自拍錄影,X自拍期間被告突然伸手揸X的胸部幾秒,X嚇倒並斥責被告,被告則「笑咗兩下」。被告其後不理X反對將影片上載至IG。

被告翌日告知X已有數十人次看片

被告翌日告知X,片段已被3至4名不認識的人閱覽,觀看次數達50至60次,X在學校被老師問及影片內容,事件報警處理。被告被捕後稱:「只係想撩下佢玩下。」並「唔覺意」觸碰到X的胸部。

還押壁屋後明白不可觸碰法律底線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求情信表示明白其惡劣行為,導致女事主的學業和社交受影響,他就此道歉。此外,被告過去數周在璧屋懲教所還押時獲得悉心教導,明白要三思而後行,不可觸碰法律底線,有決心改過。被告父母寫信指,被告在懲教所得到深刻教訓,多番表示很後悔,他明白自由的可貴。

校方答應不會離棄被告

校方得悉被告犯事後,指被告一直成績優秀,校方會不離不棄,透過輔導老師監察其表現,全力支持他在原校完成D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