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職員涉用假破產管理署文書副本騙署方 案押後9.28再提訊
康文署助理文書主任,涉用兩封破產管理署的虛假文書副本,意圖欺騙康文署職員,被控1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案件(KCCC2074/2026)今(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28日,以待向控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准以1千元現金保釋,條件包括須在報稱地址居住等。
被告傅水林(40歲,康樂及⽂化事務署助理⽂書主任)被控1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指他於2025年3月18日,在香港九龍油麻地寶靈街17號官涌市政大廈4樓411室,明知兩封來自破產管理署的信件為虛假文書,而使用該文書的副本,意圖誘使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職員接受該文書副本為真文書的副本,並接受該文書從而作出或致康文署不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