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兩年前燒臘舖偷6500元 清潔工稱要請律師 官准押後但取消保釋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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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工人涉2024年在筲箕灣金華街一間燒臘舖偷取現金6500元,店家指警方原指證據不足,至事件在社交網站公開後,男子事隔兩年被控1項盜竊罪。案件(ESCC1241/2026)今(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被告自行應訊,要求押後請律師。裁判官王證瑜准案押後至9月3日,但下令要被告收押。

被告葉俊文(38歲,清潔工人)被控於2024年3月22日,在柴灣金華街21號地下好運燒臘飯店偷竊現金6,500元。

涉案燒臘店2024年曾發現遭人偷竊6500元。(資料圖片)
涉案店位於筲箕灣金華街。
被告葉俊文在東區法院申請押後獲准,但保釋被拒。

被告稱擬不認罪要求押後

被告今稱想請律師,並表示擬不認罪,申請押後6至8周。裁判官王證瑜批准,但下令把被告收押。被告即時再申請保釋,但遭王官拒絕,王官並明言,下次聆訊無論被告有無律師代表都會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