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發記海鮮屢次非法擴展營業範圍 被食環署暫吊銷牌照兩星期

撰文:董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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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發記海鮮」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天,由今日起至8月6日須暫停營業。食環署指,有關店鋪持牌人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8月和今年4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5600元,署方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30分,店鋪因此須停牌14天。

食環署今(24日)公布,旺角「發記海鮮」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天,由今日起至8月6日須暫停營業。(資料圖片/陳葦慈攝)

「發記海鮮」位於長旺道15-19號長旺商場地下G31號鋪的,由今日至8月6日須暫停營業。食環署發言人指,有關店鋪持牌人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8月和今年4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5600元,署方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30分,店鋪因此須停牌14天。

有關持牌人亦因相同違例事項,去年7月和8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5700元,因而被記下30分,店鋪去年10月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