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滙豐銀行3客戶經理收賄 助保險代理轉介客戶插隊開設戶口

撰文:陶嘉心
出版:更新:

滙豐銀行3名時任客戶經理涉嫌收賄,以協助一名保險代理轉介的客戶「打尖」,讓他們無需輪候,直接辦理開戶。其中一名被告涉嫌收賄3.5萬元,並用300至500元賄賂其他被告協助接待有關係的客戶。廉政公署昨日(29日)落案起訴3人,案件明日(31日)將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香港廉政公署昨日(29日)落案起訴前滙豐銀行客戶經理收賄,案件明日(31日)將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資料圖片)

一被告收涉收保險代理$1200 再以$300至$500元賄賂同事助開戶

3名被告分別為陳富昆(32歲)、陳偉柏(29歲)及游啓龍(33歲),案發時均為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客戶經理。案情指,3名被告於案發時同屬銅鑼灣一間分行,職責包括安排專責處理銀行開立戶口申請的同事,為輪候的客戶辦理手續,3人均無權處理開戶申請。

控罪指,陳富昆涉嫌於2024年間,從一名保險代理接受賄款,以每位客戶1,000元至1,200元的收費,協助對方轉介的客戶優先開立銀行戶口。另外,陳富昆涉嫌轉介部分客戶予陳偉柏及游啓龍等3名滙豐銀行客戶經理協助開戶,並就每位轉介客戶,向陳偉柏、游啓龍等三人提供賄款300元至500元。

安排涉案保險代理無須輪候直接辦理銀行開立戶口手續

調查發現,陳富昆涉嫌收取賄款共逾35,000元,以安排該名保險代理轉介的客戶,無須輪候直接辦理銀行開立戶口手續,並曾於自己無暇接待有關客戶時,要求陳偉柏及游啓龍等3人協助。

一被告同被揭參與外圍賭博涉款共逾12萬

廉署又發現,被告陳偉柏於2026年2月涉嫌參與外圍賭博,涉款共逾12萬元。他昨日另被控一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違反《賭博條例》第8條。

廉政公署昨日(29日)落案起訴3人六項貪污罪名,即五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3人已獲准予保釋,案件明日(3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