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尿科名醫葉維晉否認亂開藥 認僅向家屬問診 已解說副作用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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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外科專科醫生葉維晉涉不當向一名患上末期肺癌的內地男子開藥一案,今日(8日)於醫務委員會續審。葉維晉上午出席聆訊,他作供時強調,當日從病人妹妹得知其兄長因病情嚴重,無法親自或透過視像到診,才「退而求其次」透過妹妹了解病人情況及收集資料。他堅決否認雙方溝通不足,指二人會面超過20分鐘,期間解釋藥理及副作用,強調「我哋診所唔係賣藥嘅」。

泌尿外科專科醫生葉維晉被控不當開藥等六項指控,今日(8日)出席醫委會研訊作供。(吳美松攝)

葉維晉被醫委會控告六項罪名,包括在沒有恰當證明下向病人開出名為「吉舒達」抗癌藥、在開藥前沒有進行足夠評估和在開藥前沒有恰當地諮詢病人等。病人用藥後出現咳血,其後因急性肝衰竭離世。(詳見另稿)

葉維晉作供指,在考慮醫療紀錄及面診後才決定是否使用免疫治療,強調一般內地病人求診,亦會親自面見,過去從未遇過病人缺席而僅由家屬代為到診的情況。葉維晉強調自己堅持親自與病人進行問診,因為這是一個「好嘅醫療做法」。

葉維晉代表律師Ashok Sakhrani。(吳美松攝)

否認與家屬溝通不足 經胞妹問診逾20分鐘

不過,當日死者未有到診,只有其妹妹到場,並成功購得藥物。葉維晉表示,從病人妹妹口中得悉,其兄長因病情太嚴重需要臥牀,未能親身到診所,亦無法以電話或視像問診,對方亦告知兄長已試盡所有治療方法。

他否認與病人妹妹缺乏溝通,指雙方當日接觸超過20分鐘,期間解釋藥理及副作用,同時要求對方簽署知情同意書。他指雖然家屬來港的其中一個目的是取得抗癌處方藥,但指「我哋診所唔係賣藥嘅」,又表示「如果淨係嚟攞藥係唔使見我嘅,但我堅持要見病人,可惜佢冇嚟到,惟有退而求其次,喺佢(病人妹妹)身上攞病人資料。」病人妹妹曾指控葉維晉未有查看兄長肝酵素報告,葉維晉表示曾閱讀報告。

曾閱讀病人肝酵素報告 叮囑用藥時須與內地主診醫生商討

葉維晉續說,在問診期間一邊寫筆記,一邊向家屬詳細解釋兩種免疫治療藥物的分別及副作用等。他提到當時注意到病人肝酵素(AST及ALT)上升,顯示肝功能異常,加上有膽管閉塞問題,故有向家屬建議回內地後需處理肝膽問題,並強調開藥需在醫療人員輔助下使用,以及必須與內地主診醫生商討。

醫委會秘書處代表律師蕭嘉文。(吳美松攝)

簽知情同意書保障雙方權益

對於要求病人妹妹簽署購藥同意書,葉維晉解釋此舉是保障雙方權益及與病人溝通的良好方法;由於自己於2001年在醫管局曾推廣「知情同意」,故對此非常堅持,亦與診所經理構建相關同意書,要求向家屬逐項講解後才簽署。面對家屬指稱診所沒有進行溝通的說法,葉醫生予以否認,反問「問診20幾分鐘,咁兩個人坐喺度做乜嘢呢?」

至於對涉案藥物的認識,葉維晉表示在2017年10月前已曾向其他病人開立該藥;藥廠銷售代表徐先生自2016年起每兩至三個月便會到診所提供最新資訊,他亦曾就該藥用於小細胞肺癌等不同腫瘤的療效向藥廠醫療部門查詢並取得相關資料。

葉維晉診所經理鄺建邦。(吳美松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