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涉推人出馬路 事主等巴士突遭從後一推 覺整個人飛咗出去

撰文:陳曉欣
出版:更新:

無業男疑在桌球室看兩人打桌球時,覺其中一男子態度傲慢,涉尾隨兩男至巴士立,並把其中一人推出馬路案(DCCC 88/2025),今(8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傳召男事主作供。

男事主作供時憶述當日等巴士時,突遭人從後大力一推,感到:「直頭個人已經飛咗出去。」他稱當時撞到一輛剛起步的巴士車頭,再跌倒在前門。其友人認得是同𨋢遇過的陌生男子。辯方盤問指,片段顯示被告推人前曾加速、跳起,狀似揮拳,並非用雙掌推事主。事主不同意。

被告與事主並不相識

被告謝智康,29歲,否認於2024年10月14日在九龍新蒲崗太子道東638號譽.港灣外的巴士站,意圖使陳嘉健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導致陳的身體受嚴重傷害。開案陳詞指,陳與被告並不相識,陳在事件中左上頷及右手腕有擦傷,右肩及左手腕壓痛。

事主陳嘉健稱等巴士時突遭人從後一推,覺整毎人飛咗出去,無法防範。(陳曉欣攝)

陳稱突然被推無法防範

51歲男事主陳嘉健供稱,他當晚在涉案桌球城與朋友區子軒打桌球,他與區在11時許乘電梯離開,被告亦跟隨。陳稱他在巴士站候車時與區聊天,突然遭人大力推出去,陳稱他完全不能防範:「個人已經飛咗向前。」他即撞到巴士車頭,繼而跌倒在巴士的前門位置。他跌倒期間聽到區稱,推倒他的人是𨋢見過的男子。

辯方質疑陳見不到施襲者動作

陳在辯方盤問下,同意他當時背對施襲者,見不到對方的動作。辯方指,既然陳見不到,又怎能肯定對方推他。陳稱他感覺到雙掌推向他。辯方再指,按常理,推人者應該會承受反作用力,推人後會往後跌。暫委法官黃雅茵表示不解,著辯方稍後陳詞。

辯方指被告動作似揮拳

辯方續指,片段顯示被告在事發時有加速,並跳起,狀似揮拳,問陳為何稱有人用雙掌推他。陳重申他感到背部被雙掌推他,否認不肯定他被推。

影片見被告跳起施襲

庭上今播放案發時的閉路電視片段。片段中,陳和區乘電梯離開桌球室,被告一同入𨋢,再尾隨二人穿過商場到巴士站。事發一刻,被告由數米外走近背對他的陳,加速跑向陳並跳起襲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