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釉將任周天瑜死因研訊義務律師 辭任醫委會免被指有利益衝突
醫務委員會業外委員、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今日(4日)宣布,已向醫委會提出請辭,並於11月6日生效。林志釉解釋,女童周天瑜在2020年手術後變成植物人、並於2024年不幸去世,其父親周先生,在醫委會近期宣布對事件的紀律研訊需取消後與自己取得聯絡;經商談後,他決定將以義助(pro bono)方式,擔任周天瑜死因研訊的義務法律代表。
不過,醫委會有意見,指他在天瑜的死因研訊出任義務代表律師,必然會接觸到有關天瑜的病歷資料,以及被投訴醫生的證供,和他在醫委會的委員身份有衝突。林志釉重申,從來沒有處理或接觸過有關事故及涉事醫生的投訴文件和任何資料。他尊重有意見認為其身份有衝突,但作為病人組織代表,他希望能夠和天瑜的父親周先生一同走在公義路上,找出真相,好讓他日周先生和天瑜在天堂重聚時有個交代。離開醫委會,可讓他專心處理天瑜的死因研訊,毋須在利益衝突問題上糾纏。
2018年加入醫委會 冀將病人組織心聲帶入議會
林志釉指,自己在2018年透過病人組織選舉,加入醫委會成為業外委員,於2021年加入新成立的初步偵訊委員會,協助處理積壓的投訴個案,亦在同年獲邀加入道德事務委員會,就醫學道德及專業操守的事宜和制定新的業務指引向醫委會提供意見和作出建議。作為病人組織代表加入醫委會,他一直希望將病人組織心聲帶入議會,並獲得聆聽和尊重。
將出任周天瑜死因研訊義務律師
女童周天瑜在2020年手術後變成植物人,並於2024年不幸去世。天瑜父親周先生在2021年初就事件向醫委會作出投訴。醫委會在2026年3月向他發出通知,表示該醫療事故涉事醫生的紀律研訊將於同年10月27日進行,周先生亦需要出席作供。但在研訊進行前短短幾天,周先生接獲醫委會通知,指死因裁判法庭將開展死因研訊,而需要取消醫委會的紀律研訊。
林志釉稱其後收到周先生的聯絡,經深思熟慮,決定以義助(pro bono)方式,出任周天瑜死因研訊的義務法律代表。他稱在醫委會,從來沒有處理或接觸過有關周天瑜事故及涉事醫生的投訴文件和任何資料。他在10月26日向死因庭遞交「律師委任通知書」,死因庭亦迅速在10月28日發出通知,排期在今年11月20日進行死因研訊前檢討(非公開聆訊)。他形容天瑜案件「令人費解」,醫委會在10月28日發出新聞公布,亦回避了核心問題,即醫委會何時和透過什麼方式知道天瑜的死因研訊將會召開。
醫委會有意見指或有身份衝突 林志釉:法官也沒質疑有利益衝突
然而,醫委會有意見,指他出任天瑜的死因研訊義務法律代表,必然會接觸到有關天瑜的病歷資料,以及被投訴醫生的證供,和他在醫委會的委員身份有衝突。他重申,自己從來沒有處理或接觸過有關事故及涉事醫生的投訴文件和任何資料。他尊重有意見認為自己身份有衝突,不應參與天瑜的死因研訊;但作為病人組織代表,他希望能夠和周先生一同走在公義路上,找出真相,好讓他日周先生和天瑜在天堂重聚時有個交代。離開醫委會,可讓林志釉專心處理天瑜的死因研訊,毋須在利益衝突問題上糾纏。
林志釉向《香港01》表示,本身在醫委會尚餘一年任期,比起要替醫委會就多宗爭議「補鑊」,還要被質疑利益衝突,倒不如辭去醫委會職務。
我喺入面都好努力工作。個問題就係話,我處身喺一個唔公義嘅機構嗰度,我覺得我就唔應該繼續喺嗰度幫佢擦靚個招牌。
林志釉續指,醫委會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今日開會討論其身份是否涉及利益衝突,主要討論他應不應該繼續擔任周先生的義務法律代表。林志釉認為,既然選擇義務代表處理周天瑜的死因研訊,便不應該受制於醫委會的法律意見。他亦指,法官之前也有詢問過他在醫委會內對事件的牽涉。他亦如實回答,從來沒有接觸過周天瑜案件的任何資料,將來也不會處理這件案件,加上自己是無償任法律代表,法官也沒有其他質問。他表示將會在較後時間向一眾病人組織匯報今次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