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階梯】律師執業至少5年 起薪7萬元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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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法律除了可考取專業資格當律師,出任法官亦是法律專業的另一選擇。法官地位崇高,當中又有多重級別,若從裁判官,慢慢晉升至較高級別的法官,其晉升路途有多遙遠?究竟如何踏進法官仕途的門檻?他們的薪酬待遇如何?《香港01》綜合了業內人士和官方資料,簡單拆解。

各級法官每年一月都會整裝出席法律年的開幕典禮。(資料圖片)

做官有何資格?最低門檻律師執業5年

裁判官是法官仕途的第一步。想當裁判官,基本條件是要成為大律師或律師,並在香港(或其他普通法適用)執業不少於5年。《裁判官條例》訂明,除私人執業外,出任法援署、破產管理署、知識產權署等部門的律師,以及出任特委裁判官,皆可以計算為有效的5年經驗。為應付日常的中文審訊案件,法院特別指出「具有中文口語、讀寫能力,會是明顯優勢」。

若果未夠資格,則可以從特委裁判官入手,他們主要處理較輕微的罪行,例如行內人稱「車仔庭」的交通案件庭,和專審小販違例傳票的「小販庭」,但判刑權力不及一般裁判官。特委裁判官的門檻較低,若曾在法庭檢控主任、傳譯主任或司法書記職系任職達5年,亦有資格獲委任。

資歷深厚的律師可在同儕推薦下出任法院。(資料圖片)

大律師:執業數年 前輩同儕推薦做官

司法機構會定期在網頁刊出公告,招聘法官和司法人員,申請程序公開透明,亦有大律師透露,執業數年後若表現出色,會有前輩和同儕推薦當裁判官,之後再正式申請。而本身專長於刑事法還是民事法,對做官亦有影響,一般而言,各級法院對能審理刑事案的法官需求甚殷,但熟悉民事程序的大律師,亦可申請當區域法院的民事案法官,或小額錢債審裁處、勞資審裁處的審裁官等。

至於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法官,則要求申請人是在香港執業至少10年的大律師,不過大部份獲委任為高院法官的,均來自資深大律師行列,本身已具備豐富行業經驗和名望。

法官晉升階梯及薪酬

做法官薪酬不算吸引,但相較自負盈虧的私人執業大律師,法官福利相當優厚,除有薪假期外,包括醫療和牙科福利、約滿酬金、房屋福利、子女本地教育津貼、司法人員服飾津貼、休假外遊的交通費等,可謂做法官的另類誘因。

各項追加福利細節(2016年4月生效)

1) 宿舍津貼:替代位於山頂和深水灣的AA級法官宿舍獨立屋,可領取每月161,140元的房屋福利(僅限高院及以上級別法官)
2) 醫療保險津貼:19,300元(法官子女)至53,690元(60歲及以上法官)
3) 子女本地教育津貼:44,730元至74,235元

退休法官胡國興,不時會以暫委法官身份回高等法院審理案件。(資料圖片)

有案無官審,怎麼辦?「暫委」法官應急

「暫委」意即暫時委任,除了新官上任、行內所謂「未坐正」的裁判官,亦指司法機構因應人手不足,從外間聘任的臨時法官。這些暫委法官或裁判官,通常是退休法官,以參選特首的前上訴庭副庭長胡國興為例,退休後曾以暫委法官的身份重返高院審案。

暫委法官每次任期一般為數星期,但亦有高院的暫委法官在位近3年;至於暫委裁判官,任期一般是6個月(常任裁判官是3年合約),任期屆滿後可再獲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