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荒】星級大狀收入遠超法官 曾當裁判官大律師:法官唔易升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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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地位崇高,坐在法庭最高位置,薪酬卻不如坊間所想像般高。「眾官之首」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月薪30多萬元。相反,私人執業的「星級大狀」打一堂官司,收費動輒幾十萬元,遠超首席法官一個月所得。就以創下「天價」訟費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案為例,律師團隊費用累計下來,竟高逾10億元。
連馬道立在法律年度開啟禮中也大嘆:招聘法官困難。

若加薪建議獲通過,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的月薪料為約35萬元。(資料圖片)

大律師:私人執業更賺錢

執業8年的大律師譚俊傑曾出戰大小政治案件,包括去年的反東北示威案;及最近梁頌恆、游蕙禎司法覆核案。他坦言「法官荒」的情況非常明顯,單看案件審訊表,看見不少退休法官和裁判官的名字,司法機構要請退休法官「重出江湖」,意味上至高院、下至裁判法院皆缺少全職法官審案。

作為年輕一輩大狀,譚指有很多原因影響轉做法官的意願,薪酬是重要考慮:「喺出面執業,一個成功大狀的人工一定比法官高。」以法官仕途的必經門檻「裁判官」職級而言,月薪約11萬至13.3萬元。雖然私人執業的收入相對不穩定,但仍比做裁判官優厚。

使命感驅使 棄大狀高薪轉做法官

儘管如此,譚認為讀法律的人大多抱有使命感,當事業發展到某個階段,自然就有回饋法律界的心:「做到法官,都係比較成功的大狀,私人執業收入自然更高。但當你人工去到某個數,就變得無咁重要,會諗讀法律的使命感」。譚說自己當法律學生時,經常研讀前人的判詞,亦會幻想有日成為法官,可以裁決重要的案件,寫出經典的判詞和法律解讀,這也是法律界的一貫傳統。

譚俊傑認為讀法律的人大多抱有使命感,自然會有做法官回饋法律界的心。(資料圖片)

做完法官重返大律師:法官唔易升  升級需時7至10年

曾於2005年出任裁判官,後來恢復做大律師的郭憬憲,則道出薪酬以外另一問題:晉升階梯。

郭大狀稱法官的升遷有快有慢,但由暫委裁判官「轉正」成為裁判官,再從裁判官升任區域法院法官,一般需要7至10年,其後能「更上一層樓」獲委任為高院法官,可謂寥寥可數。

郭笑言當年「趁自己後生」,當了5年裁判官便回復私人執業,除了闖一番事業,亦是性格使然,人各有志:「有些大律師鍾意自由奔放,冇老闆係上面。」他說做法官可能不太適合30歲出頭、鬥心強的大律師,反而當年紀漸長,渴求穩定的事業,就會考慮坐上法官席。

坊間有種說法,指執業大律師門庭冷落、生意不好才想當法官,謀一份穩定人工。郭憬憲卻反駁這說法,並指當法官一點也不容易:「如果做官無料到,好快俾人罵。」正如一個缺乏基本功的司儀,勉強上舞台只會獻醜,他更補充說:「如果上訴庭落判詞鬧你,就永遠都(畀人)知。」

曾出任裁判官的大律師郭憬憲認為年輕而有鬥心的大律師不大適合當法官。(資料圖片)
「(大律師) 執業幾年後,會開始有人邀請你做法官。做法官可以令你中立去諗野,係專業訓練,成個層次提升好多。」
大律師郭憬憲

研究報告:法官薪酬遠低大律師收入4%至60%

為何有官無人做?司法人員薪常會2015年底曾委託獨立調查機構進行問卷調查,並發表「香港法律執業者收入基準研究」報告,報告除反映裁判法院、區域法院和高院原訟庭法官的薪酬,皆遠遠低於大律師收入達4%至60%,亦解釋了大律師不想做法官的原因。

逾6成半受訪大律師稱,「薪酬」是其中一個考慮,除此以外,亦包括「缺乏自由和私隱」及「沒有改變職業的意向」。相反,8成大律師表示「服務社會」是轉職法官的原因,其他考慮包括「穩定的收入和工作時數」和「增廣見聞」。值得一提,有大律師指「退休金」竟然是加入法官行列的特別誘因。

綜合各方意見,法官一職有以下吸引之處;或令人卻步的因素。

擔任法官吸引之處:

權力和威信
擔任法官的榮譽
任期保障、工作穩定、穩定薪酬、退休金和房屋福利
服務社會,履行公共職責,特別是法制發展
與私人法律執業者相比,有良好的工作與生活平衡

擔任法官不吸引之處:

收入顯著減少
法官重返私人執業有限制
社交上的聯繫減少
缺乏自由和私隱
在職業生涯較後階段,經濟上有一定保障時才有興趣做法官

(從左至右)終審法院法官霍兆剛、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及上訴庭法官麥機智,均是由星級大狀轉投法官行列的好例子。(資料圖片)

星級大狀投身法官行列

法官雖然不是高薪「筍工」,但本地法律界始終深受傳統薰陶,相信法官一職是法律生涯理想的終點。不少外籍「星級大狀」退下火線後,會選擇加入司法機構做法官,如終院常任法官霍兆剛、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及上訴庭法官麥機智等。

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和湯家驊當年因投身議會,與法官之職擦身而過。
如果唔係入立法局,我就做咗法官。
資深大律師李柱銘

資深大狀:有責任回饋社會  推動司法發展

執業半世紀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認為,雖然做法官比私人執業賺錢少。但大律師接受法律教育和訓練,有責任回饋社會,又稱自己作為年輕大狀時「如果有人問做唔做法官?一定會做」。

李柱銘憶述1985年立法局開放議席,他與御用大律師列顯倫競逐法律界功能組別的席位,最終獲勝,展開逾20年的議員生涯,亦因此不能再擔任法官。李笑言「如果唔係入立法局,我就做咗法官。」當年落選的列顯倫多年後,則成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亦因投身議會,與法官之職擦身而過,對此他坦言「有些可惜」,早於1993年衛奕信爵士已邀請他出任法官,但他考慮到97前途問題,最終決定做議員、捨法官。他認為對法律有研究、希望推動司法發展的大律師應該考慮做法官,薪酬反而是其次。被問到政治案頻生,社會上不時有市民質疑法官對案件的裁決,有意做法官的年輕大狀會否受影響?湯家驊反稱,有志之士可能面對批評,但不應因此左右判斷。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在法律年開幕都大嘆請人難。(陳焯輝攝)

馬道立強調寧可法官數目不足 不會降低法官要求

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在法律年開幕,亦有提及法官人手不足的問題,他強調法官除履行憲法責任外,更必須心存對社會的使命感,一些執業律師在事業達頂峯時,甘願接受大幅減少的收入,便證明他們志願的明證。而當中出任區域法院或以上的法官,須承諾在法官任期結束後,不再從事私人執業。但馬官坦言招聘法官,特別是高院原訟法庭法官十分困難,但他認為司法人員質素必須維持於高水平,並稱寧可法官數目不足,也不能對法官質素的要求作出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