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挑戰丁權司法覆核案 辯方須時找證人 官准押後11周呈證據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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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兩年前入稟,要求法庭覆核丁權政策,成為首宗挑戰丁權的司法覆核案。案件今在高院提訊,被告的律師透露,鄉議局前主席劉皇發未能作供,要另找人選,並有意邀請《基本法》起草委員成員作供,法官同意辯方在6月5日前起提交證據存檔,並須支付郭卓堅今日的訟費。

郭卓堅就丁屋政策有否違憲提出司法覆核。(資料圖片)

申請人郭卓堅,被告為地政總署署長、行政會議及鄉議局。郭就政府取消批准新界原居民興建丁屋的政策申請司法覆核,代表被告的代表透露,這是首宗挑戰丁權的司法覆核。

辯方:劉皇發未能作供

辯方律師今以案件涉及公眾利益,需時尋求1898年至1972年涉及丁權的文件、《基本法》起草文件,和二至三名專家證人,而鄉議局指因劉皇發未能作供,需要再找基本法起草委員作供,並有意找清朝專家作證。

法官以鄉議局5個月前已提出找專家報告,所以決定作出有條件命令,被告須於3月20日始的11周內提交證據存檔。

申請人挑戰丁屋政策違憲

郭早前在自撰的入稟狀表示,丁屋建屋政策違憲違法,時任新界民政署長黎敦義於1972年,在立法局宣布實施丁屋建屋政策時,強調有關政策只是中短期設施,屬臨時的恩恤政策,而非原居民特權。惟有關政策實施至今已43年,政策對其他本港市民不公,認為應適時取消有關政策。

案件編號:HCAL26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