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橋貪污案.拆局】消失的行賄者 「貪快」成犯案動機?

撰文: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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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爆出貪污醜聞,經歷三天尚有多個疑團未解,惟政府官員在今午記者會上信誓旦旦,多番引述廉政公署指事件「調查中無任何資料或證據顯示,有任何公職人員、承建商或物料供應商或其人員牽涉在內」,《香港01》綜合目前已披露及已掌握得到資料,政府似將所有矛頭,直指向涉事化驗所,並且把大橋安全問題,淡化為大橋物料檢測出現岔子的問題。
不過,現時未解的最大疑團,是在於化驗人員造假及「掉包」的動機為何,尤其已披露的案情,始終未見到有串謀機構人士,亦無披露任何行賄者,故綜合現已曝光的資料,涉事人員捲入貪污案,不排除「貪快」而鋌而走險。
另外,亦有廉署人員透露,目前雖然未有證據顯示物料供應商有涉貪行為,但亦不代表物料質素一定達標,可能只是化驗所未有驗出。因此,政府全面檢驗結果未公布前,大橋是否安全仍未釋疑。

港珠澳大橋為減少海水侵蝕橋柱,特地以較昂貴的不鏽鋼材料作最外圈鋼筋,描石屎芯有機會影響此抗鏽設計效用。(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當局借廉署作「擋箭牌」

港珠澳大橋工程涉嫌貪污情況,未有在政府召開記者會解畫之後明朗化,反而引起更多疑團。其中現時負責「補鑊」檢測大橋質素的運輸及房屋局及路政署,更引述廉署說法,稱未有資料顯示物料供應商牽涉在內,似乎一方面以廉署說法作「擋箭牌」,意在向公眾發放「大橋質素無問題」的訊息,另一方面亦令案情牽連範圍比原先預期大大縮窄。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訂明,任何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 即屬犯罪。翻查廉署兩日來的發表聲明及回應,廉署先在23日稱負責檢驗的承判商「涉嫌貪污以縱容把虛假測試報告呈交予土木工程拓展署」,正和上述條例吻合。據了解,廉署仍在對相關人員涉違規動機進行調查,未來亦會針對現時石屎磚「28日驗磚」是否會有潛在貪污的方向,繼續推進。

物料「掉包」動機未明

廉署翌日(24日)再發稿,稱指除了涉事承判商外,未有資料顯示有其他人員牽涉違規行為,惟據了解署方亦有人員稱目前化驗結果正常,不代表物料沒有問題,可能只是化驗所未驗出不達標的結果。

土木及結構工程師董仲賢表示,業界亦有傳出涉事化驗所可能因「工作量太大」而涉嫌隱瞞,但他認為,上述原因只能解釋化驗人員有誘因更改驗磚時間,至於為何要以其他物料「掉包」,卻仍是未解之謎,「如果無事,點解要換呢?」

政府官員今日在記者會上,多次以廉署調查為由,未有提供事件細節,但廉署晚上回覆查詢時,則指在發現石屎磚測試的異常情況後,已盡快通知土木工程拓展署,並向署方提供相關資料。兩方的講法難免令人聯想,彼此披露的資料是否仍有「保留」?倘若釋各界疑慮,政府必須短期內交代更多資料。

事實上,化驗商以其他物料「掉包」進行檢驗的情況,是要廉政公署調查,發展局及土木工程拓展署才告得知,明顯有監察不力之嫌。發展局長馬紹祥及土木署長林世雄卻未有正面回應政府是否有失責,僅稱是在廉署通知下,才得悉有「掉包」的情況,現正索取法律意見,稍後或懲處涉事供應商。

林世雄(左)及馬紹祥並未在記者會上正面回應部門是否有失責的情況。(余俊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