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不滿「被放棄」追保釋金 指揮官:字眼誤會 不好意思

撰文:林松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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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警署本月初有當值警長偷走107萬元保釋金,日前有保釋疑犯在「續保」時聲稱,被警員誘導簽下口供紙,「決定不」追究失竊保釋金及放棄索償。警方就此召開記者會解釋事件,稱是確認書的字眼及形式產生誤會,向涉事人士說「不好意思」,並會修訂確認書內容。警方強調,不會要求涉事人士放棄追討權利,又指失竊的保釋金牽涉共60人,但只有一人有此「誤會」。

案發後,警方務求能協助受影響人士取回金錢,需書面確認,字眼及形式產生不便誤會,向該人士講聲「不好意思」
灣仔警區指揮官麥展豪
麥展豪會見傳媒解釋事件,指是書面字眼誤會導致事件。(羅君豪攝)

灣仔警區指揮官麥展豪強調,在本月初發生懷疑保釋金失竊案後,警方已展開處理工作,務求能協助受影響人士取回款項,過程中需書面確認他們就取回款項的意向,之後展開後續法律程序,藉此發還牽涉的款項,但或因確認書的字眼及形式產生不便及誤會,故向該名受影響人士說「不好意思」。

廖先生的保釋金被盜,警員要他填表選擇是否追究。(資料圖片)

涉60人保釋金暫僅一人有此誤會

麥展豪又指,警方會檢討及修訂確認書內容,避免再有誤會,並已聯絡事件中60名涉事人士,暫時僅一人有此誤會,強調事件中,所有受影響人士無需承擔財務損失,不會有人因保釋金失竊而取不回款項,又指警方從不會要求受影響人士放棄追討損失的權利,呼籲公眾若有任何疑問,可聯絡警方。

此外,就保釋金失竊案,麥展豪稱現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被問及疑犯已潛逃澳門,會否向澳門警方求助,他回應指會據現行法律框架尋求協助,但現階段不能進一歩透露案情。

本月2日,灣仔警署曾有當值警長涉嫌盜走107萬元保釋金,其後至本周三(5月25日),一名事主廖先生因商業罪行被捕,獲准以2萬元保釋候查,當晚到灣仔警署續保時,稱在警員未有詳細解釋下,簽下口供紙,後來發現文件牽涉失竊保釋金事件,顯示「決定不」向警方及政府索償,以及不追討2 萬元保釋金,令他不滿是被警方誘導放棄追究。

保釋金款項原本都是市民的,取回自己的錢都要確認意向?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成員涂謹申
議員指警方要市民確認是否追究的做法不合理。(羅君豪攝)

議員:要市民確認「完全荒謬」

關注事件的民主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成員涂謹申批評,警方堅持要求市民填寫確認書,以確認取回保釋金意向是「必要程序」,說法完全荒謬,「保釋金款項原本都是市民的,取回自己的錢都要確認意向?」他質疑警方是「明知故問」,讓人聯想到警方是否存心希望市民傾向不追討失竊的保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