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煙花】醫院外連環爆放巨型煙花 警6小時閃電破案拉3男

撰文:陳諾希 邵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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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新年將至,已有人提早放煙花「應節」。昨(28日)晚上近8時許,天水圍醫院門口對出突然有人放煙花,有網民拍得當時的情況,最少有七枚煙花接連綻放,高達數層樓並發出強大的聲響。而爆出煙花球的位置接近民居及醫院。

兩個巨型煙花紙箱棄路邊 警6小時閃電破案

昨(28日)晚上8時,警方接獲一名男途人報案,指懷疑有人於天水圍天壇街11號非法燃點煙花。警方接報到場,經搜索後發現兩個25厘米乘25厘米已被燃放的懷疑煙花紙箱,元朗刑事調查隊九隊探員經調查後,於今(29日)凌晨約1時於元朗白沙村拘捕一名姓譚65歲男子,之後再於今凌晨2時許,拘捕另一名任職地盤工的29歲姓黃男子,並於下午約1時在白沙村拘捕一名33歲姓譚男子,三人涉嫌非法燃點煙花炮竹,現正被警方扣留調查。警方於元朗白沙村發現涉案私家車。事件仍在調查中。

據了解,昨晚8時警方接報指有人在天水圍放煙花,警員到場後,只發現兩個設有50個管道已發射煙花紙箱。軍裝及特遣隊人員立即翻查CCTV,發現一部可疑私家車後,追蹤到住在元朗白沙村的車主。65歲的姓譚車主卻表示兒子借了他的車。至凌晨2時左右,警方追蹤到車主的兒子,對方表示車輛當時借給了一名姓黃男友人。凌晨二時許,懷疑借車的姓黃男子到警署自首。警方6小時閃電破案,先後共有三人被拘捕扣查。

警帶爆炸品搜索犬到場調查

今日下午約3時,警員重返元朗白沙村將涉事私家車圍封調查,其間警員帶同爆炸品搜索犬偵測車上是否有危險或者爆炸品,警方在私家車上搜證。其後探員將其中一名的被捕的29歲疑犯帶到場,他黑布蒙頭、鎖上手銬及腰纏鐵鏈,在探員押解下於私家車搜證。行動中警方搜獲一批懷疑爆炸品及證物,上面用簡體字印有「個人燃放類」及「精品煙花」的字樣。

天水圍醫院煙花案,現場遺下兩個寫有簡體字的煙花空盒。(陳浩然攝)

由於放煙花的地方在天水圍醫院外,加上近日流感高峰期,前線醫護人員壓力爆煲,有網民笑言﹕「為醫護人員打氣。」

未經批准放煙花屬違法 最高判監三個月

於香港未經批准放煙花屬違法行為,根據《危險物品條例》,任何人製造、貯存、管有、出售任何煙花炮仗,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2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而市民燃燒炮仗,最高可判罰500元及入獄三個月。

去年農曆新年期間,本港多處亦發生多宗在未經批准下發煙花的事件:

2018年2月15日:去年年30晚,屯門大興邨有人疑違法放煙花。

2018年2月16日:去年大年初一晚,深水埗青山道近嘉頓總部大廈對開,有人發現上空燃放煙花,歷時約半分鐘。

2018年2月17日:去年年初二,尖東麼地道近永安廣場對開時有人違法放煙花,途經車輛亦要煞車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