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衝突】黃埔防暴警員推撞在場人士 總督察一度拔佩槍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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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衫男子舉起雙手,口罩警噴胡椒後用手掩鼻。(香港電台新聞直播截圖)

紅磡發生警民衝突,警員一度拔出佩槍,但拔槍後迅即插回槍袋,未有作出戒備動作。事發於昨日(10月7日)深夜11時許,多名防暴警員在紅磡黃埔站B出口對開,與多名在場市民發生爭執。根據香港電台新聞直播片段可見,一名身穿紅色衫的男子,當時並未有動手及動口。

「三粒花」兩度用手推市民

其間,一名身穿綠色防暴制服、白頭髮男警,他膊頭肩章,展示「三粒花」的總督察職級人員,突然用手推向該名紅衫男的胸膛兩次,將他推後幾步,他雙手沒有動作,由其他在場人士扶穩。此時,有不少在場人士見狀大叫,但未有接近警員。

警拔出左輪手槍 槍嘴指向地面

該名總督察隨即轉身,並用右手拔出左輪手槍,惟槍嘴指向地面,未有作出戒備姿態,約3秒後插回槍袋內。其他警員則用胡椒噴劑射向在場人士及記者,又用警棍指向人群、電筒照向人群等。

白衫男中胡椒噴劑 雙方舌戰 防暴離去

男警噴射胡椒噴劑後,一名在場白衫男子立即舉高雙手,而另一名防暴警員,亦用手掩鼻,並面上已經戴上黑色口罩。現場有人向警員擲出一把長傘,該名掩鼻警員手持一支胡椒噴劑,立即指向人群並大叫「再掟嘢就開槍!」在場人士停下擲物動作,有人大叫「走啦...」雙方舌戰一輪後,防暴警離去。

江永祥:警遭包圍擲物 認為有機會造成身體嚴重傷害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表示,昨晚9時許,一批人士在德民街附近設置路障、刑毀港鐵設施,故警員作掃蕩行動。晚上11時許,示威者、暴徒再次出現設路障,警員再回頭作另一轉行動。當時警員面對大批暴力示威者,處理完後準備離開,但警車被暴徒以玻璃樽、磚頭等硬物投擲,警員決定下車驅散暴動。警員走前時,暴徒仍不斷向警員投擲雜物及圍住警員,警員認為有機會造成身體嚴重傷害,故當時他有將佩槍拔出,但沒有指向任何人,只是指向地面。同時,亦有警員使用胡椒噴霧,成功令最接近他們的暴力示威者散去,當危險消失後,警員將佩槍放回槍袋。

早前《香港01》接獲《程序手冊》有新修訂版本,當中就六級武力使用層次有修改,包括列出當遇到「頑強對抗」便可以使用「催淚劑裝置」;「暴力攻擊」定義刪去「無意圖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修訂後由「引致或相當可能引致」取替,相應可使用的警棍,原被歸納為「中級武器」,在新修訂後,與橡膠彈、布袋彈、海綿彈及水炮車,一同被分類為「低殺傷力武器」。至於最高武力層次,即遇到「致命武力攻擊」的定義,新修訂為「以毆打行動引致或相當可能引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嚴重受傷」,便可以使用槍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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