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名校男生網購爆炸品原料寄阿姨家 警拘2人檢仿製槍及化學品

撰文:楊婉婷 王譯揚 朱雅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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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在灣仔拘捕1男1女,涉嫌製造或管有炸藥,目前正扣留調查。警方指,情報顯示有人於去年11月至今年4月期間,多次於海外網站購買可製成爆炸品的化學原材料,經深入調查後今早展開行動,在灣仔2個單位拘捕2人,檢獲4支仿製槍械、化學品原材料、4部手提電話、電腦及示威旗幟等。據了解,被捕者包括16歲少年及52歲女子,婦人是少年的阿姨,少年於港島區1間名校就讀中四,疑郵購物品後寄往阿姨寓所,2人同被捕。

警方於灣仔2個單位內,檢獲大量雙氧水、丙酮、強酸及其他氧化劑等化學品原材料。(王譯揚攝)

2名被捕人士分別為16歲少年及52歲女子,女子是少年的阿姨。據了解,少年過去沒有被捕紀錄,於港島東區1間名校就讀中四,疑在網上看到製作爆炸品的資料後,在海外網站購入化學品原材料,並以不同住的阿姨寓所作收件地址,阿姨疑不知情。警方財富調查組早前調查洗黑錢案件時,發現少年的郵購活動有可疑,調查後採取行動。

今早7時,探員分別於灣仔2個單位搜查及拉人,單位分別300多呎及500多呎,屋內檢獲不同的化學品原材料,包括大量雙氧水、丙酮、強酸及其他氧化劑。爆炸品處理課行動部炸彈處理主任李展超表示,這些品原材料可製成不同類型的爆炸品,有些可能產生煙火效果,有些可達至炸藥級別,恐釀成傷害。

民居客廳放爆炸品原材料

李展超說,部分化學品原材料可合法管有,但警方是次行動檢獲10多支雙氧水,他認為除非有其他目的,否則普通家庭毋需藏有大量及不同種類的化學品原材料。他又指,過去1年已有多宗自製炸藥案件,檢獲的化學品原材料與此案雷同。

警方指,現場是民居單位,爆炸品原材料分佈在大廳不同位置,部分化學品屬不隱定性狀態,以發泡膠盒盛載,以防發生碰撞。警方同時檢獲實驗室器具,包括溶劑、玻璃器皿,估計是自製炸藥時,產生化學作用用途。李展超重申,自製炸藥屬非常不隱定化學品,製作過程或本身性質易燃,倘生意外會令民居發生火警或爆炸,行為對大廈居民不負責任。

警方毒品調查科警司鄒祥有表示,檢獲的化學品原材料及仿製槍械的用途,是警方的調查方向,現階段不排除任何可能性。

鄒祥有指,現時容易在網上瀏覽到製作爆炸品的資訊,部分人覺得自己能根據相關方法製成爆炸品。鄒祥有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製造或管有爆炸品是嚴重罪行,罪成最高可被監禁14年。

鄒祥有又指,其中1名被捕人僅16歲,呼籲家長留意子女日常是否有異樣,如發現他們購買或處理化學品原材料,應盡快通知警方或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