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代理商代訂機票冇飛畀冇退款涉$25萬 海關拘男董事及女職員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海關表示,早前接獲市民舉報,指於一間旅行代理商訂購機票後,被告知無法提供機票。一名女職員則建議他們自行購買機票,並承諾公司會承擔相關費用,但最終市民未能取回有關款項,涉案金額共約25萬元。

海關經調查後採取執法行動,今日(20日)拘捕一名75歲旅行代理商男董事及一名62歲女職員,他們涉嫌在提供機票預訂服務過程中,應用虛假商品說明,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兩人現正接受調查;案件仍在調查中。

一間旅行代理商提供機票預訂後無法提供機票,涉款$25萬;海關今日(20日)拘捕一名男董事及一名女職員。(資料圖片)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或要約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