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幫」涉4零售店偷$3.8萬食物日用品 3人落網被控11盜竊罪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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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早前接獲多宗發生於東區的店鋪盜竊報案,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人員經翻查閉路電視及經深入調查後,成功鎖定一個以零售店舖為目標的盜竊集團,並於本月19至25日期間展開拘捕行動,先後在深水埗及將軍澳拘捕兩男一女(24至35歲),涉嫌「店舖盜竊」。據了解,被捕男女均為越南籍,持行街紙。
調查顯示,被捕男女分別牽涉區內4間店舖的盜竊案件,被盜貨物包括食品、日用品等,總值約3.8萬元。3人被落案起訴合共11項「盜竊」罪,案件已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將繼續與不同商戶保持緊密聯絡,宣傳防罪訊息,打擊罪案。警方重申,「盜竊」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