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復活節假拘34人最細13歲 涉狂亂駕駛販毒等 檢多款毒值$17萬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表示,西九龍總區在4月19日晚至4月20日凌晨,進行代號「星軌」反罪惡行動,特別針對復活節長假期間,在西九龍娛樂場所一帶,重點打擊涉及使用車輛的罪案。警方在區內多個地點設置路障,檢查可疑車輛,進行反罪惡巡邏,亦巡查了多間酒吧和夜總會。行動中,警方共檢獲約17萬元毒品,並拘捕34人,年齡介乎13至71歲。

「星軌」行動期間,發生一宗狂亂駕駛案,兩名警員受傷。該輛白色電動車涉嫌狂亂駕駛約14公里,最終在沙田黃竹洋街口迎頭撞上一輛警車被截獲。車上3男1女,當場被捕;警方其後於車上檢獲大量毒品,其中包括大麻毒品,太空油毒品、可卡因及毒郵票等。

警方於整個行動中,檢獲大麻朱古力、大麻油、大麻糖、大麻草、大麻花、可卡因、「冰」毒、太空油煙彈及毒郵票等,總市值約17萬元。(黃學潤攝)

西九龍總區警察機動部隊警司余願欣交代案情指,警方於整個「星軌」行動中,共檢獲38罐重約4公斤懷疑大麻朱古力、47支重約一公斤大麻油、113克大麻糖、29克大麻草、5克大麻花、5克可卡因、21克「冰」毒、19粒太空油煙彈,以及345枚、約重8.1克的毒郵票。毒品的總市值大約17萬元;而檢獲的違禁武器包括伸縮棍、摺刀和鐵蓮花。

行動期間,警方拘捕22男12女(13至71歲),其中5名是非華裔人士,他們分別涉嫌販運危險藥物、管有危險藥物、狂亂駕駛、管有違禁武器、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行。當中3男1女涉及4月20日發生的一宗「狂亂駕駛」案,案中一輛私家車未有按警方指示於路障前停車。另外,5男2女為被通緝人士。

其中一名被捕男子已被控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及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已於今日(21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其餘被捕人仍被扣留調查或已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於整個行動中,檢獲大麻朱古力、大麻油、大麻糖、大麻草、大麻花、可卡因、「冰」毒、太空油煙彈及毒郵票等毒品,總市值約17萬元。(黃學潤攝)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署理總督察鄭皓銘稱,在「星軌」行動期間,警方在西九龍區內多個地點設置大型路障,檢查可疑車輛,並這些路障中,共拘捕7男2女(16至40歲)。他們涉及的罪名包括販運危險藥物、管有危險藥物、藏有工具可作吸食毒品用途、狂亂駕駛、醉後駕駛。而其中一名被捕男子亦是一名被通緝人士。據了解,被通緝男子因一宗盜竊罪及違反法庭擔保條件而被通緝。

檢獲的違禁武器包括伸縮棍、摺刀和鐵蓮花。(黃學潤攝)

行動中,警方亦截獲3部涉嫌非法改裝的車輛,有關車輛已被扣押在九龍灣汽車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驗。鄭續指,與毒品案有關的被捕人士,為一名16歲少女,她涉嫌藏有懷疑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即俗稱「太空油」的電子煙。警方非常關注青少年涉及濫藥的情況,並會加強執法,打擊與毒品相關的罪行。

油尖警區重案組高級督察崔炳熙表示,在「星軌」行動期間,發生一宗狂亂駕駛案導致兩名警員受傷,他指案件性質極其嚴重,警方對此高度關注。事發當日、即昨日(20日)凌晨約5時許,西九龍機動部隊、西九龍交通部和油尖警區警員,在尖沙咀漆咸道南近柯士甸路交界設置路障。其間發現一輛行駛中的白色電動私家車行跡可疑,警方隨即指示該車輛在路障內停下接受搜查。

警員當時在車內發現一名男子在司機位置,一名女乘客在前座乘客位置,以及兩名男子在後座乘客位置,但該車輛停泊在路障內不久後,突然加速離開,往新界方向逃去。西九龍交通部警員隨即尾隨展開追截。在追捕期間,涉事私家車沿公主道穿過獅子山隧道,通往沙田方向,其中途經沙田路、火炭路、貴地街,共狂亂駕駛約14公里,亦多次超速及違反交通標記和交通燈指示。

「星軌行動」期間發生一宗狂亂駕駛案,警方共拘捕車上3男1女,並檢獲逾14萬元毒品。(黃學潤攝)

崔炳熙續指,該私家車最終在沙田黃竹洋街口迎頭撞上一輛警車後被攔截,車上3男1女(20至23歲),當場被警員制伏。經警方調查,男司機的酒精呼氣測試超標,而在車內前座位置和車尾箱位置,搜出大量違禁毒品,包括大麻朱古力、大麻油、大麻糖、大麻、可卡因,以及345張毒油票,總值約14.7萬元。

警方以狂亂駕駛、酒後駕駛拘捕涉案男司機,而司機及另外2男1女乘客亦一同以販運危險藥物罪被捕,4人現被警方扣留調查。據悉,涉案男司機有黑社會背景。事件中,共有兩名警員受傷,分別是頸部受傷和右膝受傷,兩名警員於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接受治療,情況穩定,其後已經出院。

警方於整個行動中,檢獲大麻朱古力、大麻油、大麻糖、大麻草、大麻花、可卡因、「冰」毒、太空油煙彈及毒郵票等毒品,總市值約17萬元。((黃學潤攝)

警方表示,案件涉及多種毒品,涉案人士罔顧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導致撞上一輛警車,警方對涉案人士的行為表示嚴厲譴責。此外,案件涉及大量含大麻素的產品,警方希望提醒市民,尤其是青少年,任何含有大麻或大麻素(即THC)的產品,或者近年興起的「太空油」(即依托咪酯),均屬於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管控的危險藥物。

警方重申,任何管有大麻、大麻素或依托咪酯的產品,均受該條例監管。販運危險藥物是極其嚴重的罪行,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政府已於2025年2月14日將依托咪酯列為毒品。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和製造有關毒品,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而管有和服用這些毒品,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

油尖警區重案組高級督察崔炳熙(右)、西九龍總區交通部署理總督察鄭皓銘(左)、西九龍總區警察機動部隊警司余願欣(中)交代案情。(黃學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