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聯入境處荃灣放蛇掃黃拘45人 一女涉出租單位及提供工具助賣淫

撰文:黃學潤 梁曉晴
出版:更新:

警方聯同入境處於5月14至30日,在荃灣區進行代號「火狼」的掃黃行動,其間在區內流鶯黑點巡邏及「放蛇」,搗破多個非法賣淫單位,拘捕2男43女(25至59歲),包括一名出租單位並提供潤滑劑、避孕套等工具協助賣淫的女子。

大部分被捕賣淫女子是經同鄉、朋友或網上群組介紹,租用區內單位提供非法性服務。警方強調,行動除針對提供非法性服務人士外,亦會對相關業主、房東、中介等執法,多角度、跨部門打擊區內非法賣淫活動。

警方聯同入境處在荃灣區進行代號「火狼」的掃黃行動,搗破多個非法賣淫單位,拘捕2男43女,並檢獲大批避孕套、招牌和藥物等證物。(黃學潤攝)

荃灣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香子健指出,荃灣區內的非法色情行業,主要有3種營運模式。部分人會直接向業主租用單位,或以租上租形式租用單位後,到公眾地方拉客,帶上單位提供非法性服務;有人則在違反逗留條件下,租用單位提供「一樓一」非法性服務;另有部分人是以按摩師身份提供非法按摩及非法性服務。

警方講解荃灣區內非法賣淫活動的營運模式。(黃學潤攝)

香子健表示,相關非法賣淫場所貼近民居,對居民造成滋擾,故荃灣警區聯同入境處及其他相關部門,進行「火狼」行動打擊區內非法性工作者,以及提供賣淫場所和設備的人。

警方聯同入境處在荃灣區進行代號「火狼」的掃黃行動,搗破多個非法賣淫單位,拘捕2男43女,並檢獲大批避孕套、招牌和藥物等證物。(黃學潤攝)

荃灣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二隊高級督察連曉媚表示,荃灣警區特別職務隊聯同雜項調查隊、特遣隊及新界南機動部隊,行動期間於區內流鶯黑點巡邏,並派警員喬裝顧客搜證,亦聯同入境處多次掃黃,搗破多個非法賣淫單位,拘捕43名本地及內地女子(25至59歲),當中32人持旅遊證件留港;以及2名分別47歲和55歲的本地男子。

被捕人涉嫌「違反逗留條件」、「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經營無牌賓館、「經營無牌按摩院」、「協助管理無牌按摩院」、「經營賣淫場所」、「協助管理賣淫場所」、「租客等准許處所用作賣淫」及「依靠他人賣被捕人當中淫的收入為生」。其中18人交由入境處跟進,其餘被捕人已分別被落案起訴相關罪名或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聯同入境處在荃灣區進行代號「火狼」的掃黃行動,搗破多個非法賣淫單位,拘捕2男43女,並檢獲大批避孕套、招牌和藥物等證物。(黃學潤攝)

被捕人當中,2男4女(33至55歲)為非法按摩院管理員,涉嫌招聘及指使技師提供非法性服務及從中收取收益。另有一名59歲本地女子,涉嫌將荃灣區內劏房,日租予內地來港人士提供非法性服務,並向她們提供潤滑劑、避孕套等賣淫工具,以及協助她們「睇水」避開警方視線,便利她們在公眾地方拉客,警方以「租客等准許處所用作賣淫」及「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罪名拘捕該名女房東。

警方聯同入境處在荃灣區進行代號「火狼」的掃黃行動,搗破多個非法賣淫單位,拘捕2男43女,並檢獲大批避孕套、招牌和藥物等證物。荃灣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香子健(左)及特別職務隊高級督察連曉媚(中)交代案情,旁為入境處高級入境事務主任陳仁傑。(黃學潤攝)

警方強調,除會不斷調查,亦會持續審視調查所得證據作檢控。去年4月至5月,警方搗破荃灣區內一個賣淫場所,拘捕管理該場所的本地男子,於今年1月控告他「經營賣淫場所罪」。該男子另涉及兩宗同類案件,在今年4月22日就3宗案件,合共被判囚17個月。另於去年8月,警方拘捕一名持旅遊證件在荃灣一處所非法賣淫的女子,涉嫌違反逗留條件、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經調查後亦以涉嫌「經營無牌賓館」拘捕房東。

警方聯同入境處在荃灣區進行代號「火狼」的掃黃行動,搗破多個非法賣淫單位,拘捕2男43女。(黃學潤攝)

警方指出,除提供非法性服務的人外,在背後操控或協助,包括提供場所或用具等,均可能犯法。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44及145條,身為處所租客、佔用人或掌管人,准許或容許處所全部或部分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經常用作賣淫,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判囚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