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放蛇捉白牌車 call車粉嶺去元朗 拘兩男扣豐田Tesla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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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今日(13日)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行動,於粉嶺區喬裝乘客,並租用兩輛私家車前往元朗區,車資索價100元以上。警方拘捕兩名分別33歲及42歲男司機,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
據悉,被捕兩名男子均為車主,報稱任職地盤科文及職業司機,已獲保釋候查,須於9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涉案車輛均沒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現場所見,警方檢獲兩輛私家車,其中一輛為豐田Previa「大霸王」七人車,領有中港車牌;另一輛則為Tesla。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魏少昌表示,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沒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而非法載客取酬,其第三者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既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000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