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婦內地攜逾$4.5萬私煙及生肉抵港 被捕分別判監 一人另罰$500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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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女子分別在內地帶同私煙和生肉入境香港,遭海關拘捕,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分別判囚一個月及3個月,其中一人另被罰款500元。
海關先於上周五(15日),在香園圍管制站截查一名59歲抵港女旅客,在其行李內檢獲3,181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14,300元,應課稅值約10,500元。她隨即被捕,上周六(1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一個月。
上周六,海關亦在深圳灣管制站截查一名49歲抵港女旅客,在其行李內檢獲5,981支未完稅香煙,以及約12公斤生肉,市值共約31,300元,應課稅值共約19,800元。關員將她拘捕,她今日(18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3個月及罰款500元。
海關表示歡迎判刑,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
此外,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第132AK章),凡任何人攜帶野味、肉類、家禽或蛋類入境而沒有原產地發證實體簽發的衞生證明書及/或沒有食物環境衞生署的事先書面批准,均屬違法。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