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港珠澳口岸「放蛇」打擊白牌車 拘46歲男司機扣查七人車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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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警區人員今日(19日)凌晨在港珠澳口岸一帶,進行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的行動,派員喬裝抵港旅客,截獲一輛懷疑涉嫌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
一名46歲的本地男司機涉嫌「招攬他人乘坐以岀租或取酬方式載客的車輛」、「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捕。涉案私家車已被扣留調查及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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