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歲的士司機向放蛇警收貴3倍車資被捕 判囚4周罰款兼停牌3個月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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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68歲的士男司機,懷疑沒有按計程錶收費,向喬裝成顧客的警員濫收車資。他於上月28日被警方以「濫收車資」、「沒有展示的士計程錶指示器」、「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於證件架上」及「使用一輛座椅安全帶有缺陷的車輛」拘捕,並成功檢控。上周五(9月26日),他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4罪,被判罰款3,000元、監禁4星期及停牌3個月。

案情顯示,西九龍總區交通部、油尖警區人員及輔警人員當日喬裝乘客,由尖沙咀區乘的士前往油麻地一文化區,而該名男子則沒有按計程錶收費,最後收取較原定車資高出3倍的款項,他隨即被捕。

該名68歲男子涉嫌濫收3倍車資,他上周(2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4罪,被判罰款3,000元、監禁4星期及停牌3個月。(資料圖片)

警方重申,非常重視的士「濫收車資」的案件,並提醒市民有關罪行屬嚴重違法行為。根據香港法例,濫收車資行為一經定罪,首次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6個月及罰款1萬元。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將會在國慶黃金周期間繼續進行一連串交通執法行動,打擊有關的士違法行為,以保障市民及遊客的權益。市民及遊客如發現任何有關的士違法行為,應記下時間、地點、的士車牌,司機姓名及行車路線等資料,並向警方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