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於海關社交平台專頁留言召集燒法院 涉煽惑他人縱火被捕
撰文:黃煦緻 翁鈺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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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60歲男子,涉嫌在海關社交平台專頁留言,煽惑他人焚燒法庭。警方觀塘區重案組接報後,昨日(9月29日)在元朗區拘捕疑犯,現正調查其犯案動機。
觀塘警區重案組第二隊偵緝督察張仲誠稱,觀塘警區昨日接獲報案,指有人在海關的社交平台專頁上發表言論,煽惑他人縱火及意圖焚燒法庭,人員經調查後,同日在元朗區拘捕一名60歲本地男子涉煽惑他人縱火,檢獲一部手提電話,疑犯仍然被扣留調查。
警方相信疑犯在不同的社交平台上發放同類訊息。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9條,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干犯任何罪行,即屬犯罪。煽惑他人縱火或縱火,同屬犯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據了解,疑犯報稱任職電器回收公司的技術人員,其動機仍在調查中,相信他曾發表過數次相關言論。
警方強調,尊重言論自由,但也並非沒有限制;而且網絡世界並非無法可依,任何人也要為自己言論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