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無業漢用尼龍袋及工程車販毒被捕 警搗毒品倉檢$2000萬冰毒

撰文:黃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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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3日)在屯門展開反毒品行動,以「販運危險藥物」罪拘捕一名54歲何姓本地男子,檢獲約60公斤懷疑冰毒,市值約2000萬港元。據了解,被捕男子涉嫌用尼龍袋及工程車掩飾販毒,他曾從事工程業,惟現時無業,故用其名下的工程車作掩飾,並收取數萬元報酬運毒及管倉。

警方一共檢獲約60公斤懷疑冰毒,市值約2000萬港元。(黃偉民攝)

毒品調查科行動組高級督察陳力豪表示,人員於昨日晚上,在屯門建榮里一工業大廈劏房單位外截查一名形跡可疑的本地男子。人員在男子手持的尼龍袋中,檢獲15包、每包約1公斤重的懷疑冰毒。及後,人員男子押解到相信由他掌控的毒品儲存倉,並另外發現45包、同樣每包約1公斤重的懷疑冰毒。人員遂以「販運危險藥物」罪將他拘捕。

該名45歲男子報稱無業,現正扣留調查,將暫控2項危險藥物罪名,於下周一(6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經初步調查,警方相信有人受販毒集團的金錢利誘,被招攬為「倉管」及派送毒品,指行動已成功阻截一批毒品流入市面。據了解,被捕男子曾駕駛工程車,但現時無業,遂用工程車作掩飾運毒。據知他收取數萬元運毒及管倉。

毒品調查科行動組高級督察陳力豪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黃偉民攝)

警方留意到今次案件中,有別於以往常見利用私家車或輕型貨車運毒,販毒集團反而試圖利用尼龍袋配合工程車輛作掩飾,將這些毒品轉移到另一個地方,再分發毒品再流入市面,企圖增加警方的調查難度,逃避執法。警方強調,無論毒犯如何變招,嘗試用不同方法去隱藏他們的罪行,人員會繼續追查來源,以源頭堵截為目標,從供應鏈著手將販毒集團瓦解。

警方重申,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以今次案件為例,考慮到涉案毒品分量龐大,一經定罪,被捕人或會面臨長期監禁,亦即是代表餘生大部分時間可能都要在監獄中度過,因此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