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司機收$3.5萬當駁腳涉販毒被捕 警檢200磚可卡因值$1.46億
警方毒品調查科昨日(1日)在西貢執行反毒品行動,截查一輛客貨車,檢獲200公斤懷疑可卡因,市值約1.46億元,並拘捕一名31歲姓郭男司機,涉嫌販運危險藥物罪。被捕人疑收取約3.5萬元報酬,負責運送毒品,並懷疑是其中一個骨幹成員。警方正追查毒品的來源及販毒集團的主腦。
毒品調查科總督察湛耀光交代案情指,昨日(1日)早上毒品調查科探員在西貢一帶打擊販毒品活動,期間在西貢滘西新村附近一個咪錶停車場,截查一輛正在駛離車場的客貨車。探員在車尾箱找到10個尼龍袋,每袋裝有20磚懷疑可卡因,每磚約重1公斤。經點算後,警方檢獲共200磚可卡因,隨即以「販運危險藥物」的罪名,拘捕31歲姓郭男司機。被捕人報稱無業,現正被警方扣查。警方稍後將暫控他販運危險藥物罪,將於明日(3日)早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經初步調查,警方相信有人受到販毒集團以金錢利誘,成為販毒活動中一個駁腳角色,協助集團販運1.46億元懷疑可卡因,以供本地市場之用。警方相信今次行動已成功阻止一批毒品流入市面,並會繼續追查毒品來源,務求以源頭堵截的方式打擊任何販毒活動。
毒品調查科警司關駿軒表示,毒販費盡心思將毒品運出市面銷售圖利,以今次案件為例,毒販用多重不透光膠紙包裝毒品,再放入普通及粗糙的尼龍袋作掩飾,貌似廉價貨物。此外,毒販用較流行的客貨車嘗試將毒品轉移到另一個地方,以增加調查難度及逃避警方執法。
警方指,對任何形式的販毒行為都採取零容忍態度,毒販無論用盡方法掩藏罪行,警方都有能力及決心打擊販毒活動,並會繼續以情報主導的方式,從源頭打擊毒品,務求將毒販一網打盡。
警方提醒市民切勿貪小便宜,心存僥倖販毒,甘願成為販毒集團的傀儡或死士,最終成為階下之囚。 警方再次重申,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