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網購BLACKPINK演唱會、MAMA門票騙案 5男女涉呃$50萬被捕

撰文:林澤鋒 黃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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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啟德體育園啟用以來,不少大型演唱會及球賽相繼舉行,部分活動更是「一票難求」。犯罪分子看準市民「撲飛」心切,炒賣高價黃牛飛或訛稱可代購門票。警方於昨日(20日)展開代號為「烈衝」的拘捕行動,成功搗破一個本地網上購票詐騙集團。行動中,警方共拘捕3男2女,包括集團主腦及數名骨幹成員,成功瓦解一個活躍多月的犯罪團夥,涉案金額約50萬元。

為增加警方追查難度,騙徒利用以電子支付工具得來的騙款,到各大連鎖超市或商店購買現金券,之後再用較便宜的價錢,在各大網上平台放售套現,以換取現金,而假飛涉及韓國女團BLACKPINK演唱會、MAMA頒獎禮及本地歌手Tyson Yoshi演唱會等。

警方於昨日成功搗破一個本地網上購票詐騙集團,共拘捕3男2女,涉案金額超過50萬元。(黃偉民攝)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何潤賢表示,在剛過去的暑假期間有數隊海外足球隊來港作表演賽,而明年1月一隊極受歡迎的外國女子組合再度來港開演唱會,在這些活動的門票發售日期間,往往會掀起門票的搶購熱潮,騙徒因而有機可乘,透過不同的社交媒體,向球迷或歌迷在網上兜售高價的黃牛飛,或聲稱可代購門票,甚至有人售賣假門票。

有見及此,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透過情報搜集及資料分析,成功鎖定一個本地的犯罪團伙。何潤賢指,該團夥會透過不同的社交平台聲稱,可以原價或稍稍高於原價的價錢,為客人代購或售賣不同演唱會或球賽的門票,誘使有興趣的受害人下訂或支付門票的全數,到騙徒提供的儲值支付工具賬戶,其後便失去聯絡,而受害人並不會得到任何門票。

為增加警方追查難度,騙徒利用以電子支付工具得來的騙款,到各大連鎖超市或商店購買現金券,之後再用較便宜的價錢,在各大網上平台放售套現,以換取現金。

犯罪團伙要求受害人存入門票款項到電子支付工具帳戶後便失去聯絡。(警方提供)

警方見時機成熟,昨日(20日)趁其中一名骨幹成員,在元朗區的超級市場購買現金券時,將其拘捕,之後再於多處作出拘捕行動,成功拘捕3男2女,年齡介乎21歲至39歲,他們分別是集團的主腦,骨幹成員及騙案電話號碼的登記人。各人報稱自僱人士,文員及無業人士。當中,有被捕人士有黑社會背景,而案件仍在調查中。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行動中,警方亦檢取多部手提電話及被捕人犯案時身穿的衣物,而部分電話內的儲值支付工具,曾收取過受害人的騙款。何潤賢表示,被捕人懷疑與超過200宗同類型案件有關,損失金額共約50萬元,匯款次數超過400次,款項由500元至2.8萬元不等。進一步的帳戶分析仍在進行中,預計會發現更多涉案的受害人及騙款,亦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騙徒於社交媒體發佈貼文兜售演唱會門票,涉及BLACKPINK演唱會、MAMA 頒獎禮及歌手Tyson Yoshi演唱會等。(警方提供)
騙徒於社交媒體發佈貼文兜售演唱會門票,涉及BLACKPINK演唱會、MAMA 頒獎禮及歌手Tyson Yoshi演唱會等。(黃偉民攝)

警方呼籲,市民應透過正規官方渠道購買門票,遇到可疑或來歷不明的門票,必須提高警覺。如有懷疑,請立即與警方聯絡,或使用用「防騙視伏APP」查證相關的帳號、電話號碼或銀行帳號等,若市民經查證後發現受騙,請立即報警求助。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欺詐」罪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以及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中的「洗黑錢」罪,均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0至14年。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何潤賢簡報案情。(黃偉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