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10宗搶劫竊案拘35歲男涉$5萬 揭專向街市店舖獨行市民落手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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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成功偵破全港多區的搶劫及盜竊案,昨日(17日)拘捕一名本地男子,他分別涉嫌與10宗於11月26日至12月16日期間發生的搶劫、盜竊及不付款而離去案件有關,共涉款超過5.1萬元。

警方指,疑犯會在清晨及深夜時分,在較寧靜的位置,向一些單獨外出的市民入手,並從搶去他們的手袋或背包;亦會在街市人流高峰期時下手,趁人多聚集於店舖時,偷取膠筒或錢箱內的現金,當店主發現時,賊人已從人群中逃去。

警方成功偵破多宗搶劫及盜竊案,拘捕一名本地男子;起回部分失物,及疑犯犯案時所穿的衣物。(梁偉權攝)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督察鄭勵臻表示,黃大仙警區於周二接獲一名市民報警求助,指於較早時間在街市內一店舖工作時,有一名男子到上址購物,其後聲稱因身體狀況欠佳,要求該名店主幫手送貨到新蒲崗一個工廠大廈單位。

當到達大廈時,疑犯突然從後搶去店主背包,他嘗試掙扎,但被疑犯隨手拿起一塊長2.5米的電箱蓋作出指嚇,並要求受害人將其背囊交出。該名受害人在受驚下,被疑犯搶走背包,而背包內有8,000元現金、銀行卡及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疑犯得手後,隨即經後樓梯逃至附近路面,乘坐的士逃離現場。案件中,受害人左邊肩膀及左邊膝蓋受傷,已即時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理及已經出院。黃大仙警區刑事部隨即進行深入調查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包括「銳眼計劃」下政府安裝的閉路電視,成功鎖定一名本地男子。

警方成功偵破多宗搶劫及盜竊案,拘捕一名本地男子;起回部分失物,及疑犯犯案時所穿的衣物。(梁偉權攝)

警方經調查後,相信涉案男子與較早前在11月底至12月期間,於元朗及深水埗發生的兩宗搶劫案,以及12月分別在天水圍、長沙灣、油麻地及旺角發生的6宗盜竊案,還有11月底同樣在天水圍發生的一宗不付款而離去案件有關。涉案財物包括不同受害人的手袋、錢包、現金、信用卡以及電話等個人財物,總值超過港幣5.1萬元。

警方於昨日,以3項搶劫罪、6項盜竊罪及一項不付款而離去罪名拘捕該名姓林(35歲)男子,並於其位於荃灣的住所,檢取他犯案時所穿的衣著。前日警方亦於旺角起回部份受害人的失物,包括背囊、銀包、八達通及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等。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稍後將會被落案起訴相關罪名。據悉,不付款而離去罪,是乘坐的士沒有付款。

鄭勵臻續稱,疑犯的搶劫手法有明顯部署,例如會選擇在清晨或深夜時分,在一些比較寧靜的位置,向單獨外出的市民下手,並從後搶去他們的手袋或背包。此外,疑犯的盜竊手法亦目標明確,例如會選擇在人流高峰時段於街市下手,趁人多聚集在店舖的時候,隨即伸手入內偷取放在膠桶或錢箱內的現金。當店主發現現金遺失時,疑犯已經在人群中逃去無蹤。

警方提醒市民,年近歲晚,更要提高警惕。單獨外出的時候盡量避免攜帶大量貴重財物及現金,切記「財不可露眼」,尤其在人煙稀少的時間單獨外出時,亦要時刻留意身邊有否可疑人士。如有發現可疑人士,請立即致電999。

警方重申,搶劫罪及盜竊罪同樣屬於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前者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而後者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因一時貪念以身試法。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督察鄭勵臻交代案情。(梁偉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