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灣口岸私家車超速 57歲男被交資料圖頂包 親戚涉礙司法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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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7日)拘捕一名男子,涉嫌一宗超速駕駛「頂包」案。事發去年9月26日,一輛私家車在深圳灣口岸港口岸路段,被警方偵速攝影機偵測到超速行駛。車主向警方提交報稱為違例司機的資料,警方發出告票後,被指違例的57歲男子否認指控,並指被人盜用資料「頂包」。警方經調查後,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罪」拘捕一名35歲男子。據悉,被捕人與57歲男事主為親戚。

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資料圖片)

一輛私家車於2025年9月26日,在深圳灣口岸港口岸路段,被警方偵速攝影機偵測到超速行駛。中央交通攝影調查組人員要求車主提交當日違例司機資料,人員其後收到車主回覆,指一名57歲姓鄭男子為違例司機,遂根據該名姓鄭男子所登記的地址,向他發出「要求提供司機身份詳情通知書」。

其後,人員接獲有關通知書回覆,並向鄭男發出超速駕駛的告票。惟鄭男接獲告票後,否認有關指控,並懷疑有人盜用其資料及冒認其簽名交給警方。

中央交通攝影機違例調查組人員經深入調查後,今日(7日)拘捕一名35歲男子,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罪」,他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

警方指出,「妨礙司法公正」為嚴重罪行。根據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違法者可被處以7年監禁及罰款。另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車主及司機有責任向警方提交於交通罪行發生時涉案車輛司機的資料,否則有機會被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