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公司遭冒偽CEO騙1.34億元 存入香港戶口 警拘71人涉洗黑錢

撰文:林澤鋒 羅敏妍 馬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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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島總區刑事部聯同轄下4個警區刑事單位,本月12日至昨日(26日)一連15日展開代號「穿雲」(ENTERHAZE)行動,打擊詐騙及洗黑錢活動,期間以「洗黑錢」罪拘捕71人,年齡介乎14至65歲,各人角色均為傀儡戶口持有人。行動涉及69宗騙案、182名受害人,當中更有經營二手汽車買賣的跨國公司「中招」,最終被騙去1.34億港元,金額存入指定香港戶口。

行動中,警方以「洗黑錢」罪合共拘捕71人,各人角色均為傀儡戶口持有人。

警拘捕71名傀儡戶口持有人 年齡介乎14至65歲

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曾健華表示,近年詐騙案數字不斷上升,種類包括網上購物、投資及假冒官員等。在電話騙案方面,除常見的「猜猜我是誰」及假冒官員外,近期有騙徒假扮電訊公司及媒體平台的客戶服務員,並訛稱受害人已訂閱費用高昂的年費或月費計劃;當受害人要求取消有關計劃時,騙徒往往會向受害人索取銀行卡等資料,以作取消訂閱之用,最終受害人被扣錢後才發現受騙。

為應對騙案數字持續上升,港島總區刑事部聯同港島總區轄下4個警區的所有刑事單位,在本月12日至昨日(26日)、為期15日,展開行動「穿雲」(ENTERHAZE) 打擊詐騙及洗黑錢。

行動中,以「洗黑錢」罪合共拘捕71人(45名本地男子、25名本地女子及1名本地男童),年齡介乎14至65歲,報稱職業有學生、家庭主婦、地盤工人及保安員等,各人角色均為傀儡戶口持有人,涉嫌曾向詐騙集團借出或賣出其銀行帳戶以換取報酬。

涉及的騙案共69宗,有182名受害人(18至68歲),其中包括部分高收入及高學歷人士,涉及文員、律師、及牙醫等多種行業,而損失金額介乎220元至1.34億元,總損失金額超過2億1400百萬元。

其中60名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中旬向警方報到。另外3人已被控各一項「洗黑錢」罪,1人已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已於1月15、16、20及22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餘被捕人已被釋放。

跨國企業誤信「秘密收購」慘失1.34億港元

涉款最高的案件達1.34億元,涉及一間經營二手汽車買賣的跨國公司,報案人為西班牙區分公司的執行董事,在2025年3月,收到騙徒以通訊軟件發出的訊息,假扮為英國總公司的行政總裁,並聲稱公司正在進行一宗秘密收購,指示報案人轉公司的錢,即1500萬歐羅,折合大約1.34億港元,到指定的香港户口中。

由於當時騙徒入侵該行政總裁的通訊軟件的帳號,報案人不虞有詐,按要求作出轉帳指示。直到稍後時間報案人與真正行政總裁溝通時,才知悉該行政總裁的有關帳號已經被人騎劫,才得悉自己已經被騙,及後報警求助。

曾健華表示,近年詐騙案數字不斷上升,宗類包括網上購物、投資及假冒官員等。(羅敏妍攝)

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梁尉瑩指出,在「偽冒客戶服務人員騙案」中,騙徒會偽裝成電訊公司及媒體平台等的客戶服務人員,通過電話或短訊通知受害者,聲稱市民已訂閱用戶計劃或收費電訊服務,而需要繳交昂貴月費。事實上,受害市民從未主動登記過任何相關訂閱服務或年費計劃,面對突如其來的「收費通知」,受害人變得緊張,騙徒因此有機可乘。

此時,騙徒會以「協助取消誤訂服務、避免持續扣費」為藉口,誘導市民配合完成「帳戶驗證」,要求市民登錄所謂的「官方客服平台」。同時,以「身份核驗、確認帳戶」為由,索取市民個人信用卡資訊及銀行帳戶資料。待市民提交完整敏感資訊後,騙徒發送一組所謂的「驗證號碼」,指令市民填入平台標註「驗證碼」的輸入欄。

市民完成操作後才發現,該輸入欄實為隱藏的轉帳金額欄,所謂「驗證碼」正是騙徒預設的轉帳數額,資金隨即被轉至指定帳戶,同時個人資訊也遭洩露。

梁尉瑩指出,在「偽冒客戶服務人員騙案」中,騙徒會偽裝成電訊公司及媒體平台等的客戶服務人員,通過電話或短訊通知受害者,聲稱市民已訂閱用戶計劃或收費電訊服務,而需要繳交昂貴月費。

警方亦注意到,同樣以「填入虛假驗證碼轉帳」為核心套路的騙案,近期出現了變種個案,當中不乏針對社交平台用戶的作案手法,不論是買家還是賣家均有受害情況。例如,有騙徒偽裝成商品賣家或個人用戶,透過社交平台發布帖文、福利資訊,聲稱可免費領取二手物品或其他各類產品,無需支付購買費用,僅需支付小額郵費給騙徒即可送達,以此吸引市民主動諮詢溝通。

騙徒與市民達成「送貨共識」後,會發送虛假的郵寄資料填寫鏈結,聲稱市民填寫個人資料並繳交小額郵費後,便可到就近便利店取貨。待市民完成資料提交後,騙徒立即編造「騙徒自己的銀行帳戶被凍結,需買家協助驗證才能支付郵費」的藉口,並將溝通渠道轉移至自稱「專屬客服」的對接方式提供協助。

梁尉瑩指,騙徒其後會陸續提供多個聲稱自己的帳戶,同時發送所謂「驗證碼」,要求市民登錄個人網上理財帳戶,將該「驗證碼」填入指定的轉帳欄以完成「解凍驗證」。市民按要求操作後才察覺,該輸入欄實際是轉帳金額欄,所謂「驗證碼」即是轉帳數額,資金已被騙徒轉走,此時再聯繫對方已銷聲匿跡。

梁尉瑩指,騙徒會提供多個聲稱自己的帳戶,同時發送所謂「驗證碼」,要求市民登錄個人網上理財帳戶,將該「驗證碼」填入指定的轉帳欄以完成「解凍驗證」。

另外,在二手物品交易平台中放售產品的賣家,也成為騙徒目標,騙徒會偽裝成有意購買的買家,要求市民提交個人銀行帳戶號碼作收款用途,及後以「需透過第三方平台驗證交易」等藉口,誘騙市民填入虛假「驗證碼」(即轉帳數額)進行轉賬,最終導致受害人蒙受金錢損失。

警方提醒,「驗證碼」僅用於身份核實,絕不會要求將其填入轉帳金額欄或類似涉及資金的輸入框,涉及資金操作時務必冷靜核實,多與家人朋友商議,切勿輕信陌生人的各類誘導。

梁尉瑩提醒,「驗證碼」僅用於身份核實,絕不會要求將其填入轉帳金額欄或類似涉及資金的輸入框。(羅敏妍攝)

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法庭可考慮洗黑錢案件的普遍性及其對社會造成的損害程度,予以加重刑罰,以對傀儡戶口持有人及公眾產生阻嚇作用。於2023年10月至2025年12月24日期間,警方與律政司成功就259宗涉及傀儡戶口的洗黑錢案件,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涉案戶口持有人的刑期因而增加2至18個月。在判刑最重的個案中,被告人被判處監禁7年。由此可見,洗黑錢罪行對社會影響重大,法庭亦十分重視這類案件。

2023年10月至2025年12月24日期間,警方與律政司成功就259宗涉及傀儡戶口的洗黑錢案件,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涉案戶口持有人的刑期因而增加2至18個月。在判刑最重的個案中,被告人被判處監禁7年。

曾健華提醒,洗黑錢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A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港元,呼籲市民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如遇到任何懷疑騙案,請致電24小時諮詢熱線「防騙易18222」,作即時諮詢。市民亦可透過守網者網站的「防騙視伏器」,或手機版「防騙視伏App」,輸入懷疑的社交媒體帳號、電話號碼、平台網址或者收款帳號等,評估詐騙風險。

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曾健華 (左) 及督察梁尉瑩 (右) 向傳媒簡報案情。(羅敏妍攝)